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
赵有亮
赵有亮 Lv.6
2005年11月30日 10:32:21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在新的《高规》第9.4.2条: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请问是不是不管是一类高层住宅、或者是一类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消防电梯前室、防排烟楼梯间前室等)都不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在新的《高规》第9.4.2条: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请问是不是不管是一类高层住宅、或者是一类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消防电梯前室、防排烟楼梯间前室等)都不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ymh722@co163
2005年11月30日 11:06:14
2楼
这个问题也是由来已久,具体应执行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个人认为十九层以上比设,十二至十八层宜设,十一层及以下可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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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dlm_cn
2005年11月30日 13:58:37
3楼
根据此条,无须设。规范说得很清楚,否则规范就不应该如此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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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peng
2005年12月14日 22:08:09
4楼
只是说住宅部分,应该是住宅套内,不含公共部分(消防电梯前室、防排烟楼梯间前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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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hs2008
2007年04月07日 11:23:28
5楼
是不是理解错误 条文中说的住宅部分是指户内 不包含整栋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中的公共部分
电梯前室和楼梯间是火灾时的主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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