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做过一个工程,总高度159米,在65米以上的高区设置了喷淋接力泵,并且高区设有水泵结合器。但现在这个工程建筑高度差不多,就在原先工程的旁边,设计院说这里高区供水压力要求超出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不设置水泵接合器。如果设置接力泵与中转水池相信可以满足要求想问这里高区设水泵结合器及接力泵是强规吗?[ 本帖最后由 goodguy-owen 于 2010-8-11 10:35 编辑 ]
原先做过一个工程,总高度159米,在65米以上的高区设置了喷淋接力泵,并且高区设有水泵结合器。
但现在这个工程建筑高度差不多,就在原先工程的旁边,设计院说这里高区供水压力要求超出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不设置水泵接合器。
如果设置接力泵与中转水池相信可以满足要求
想问这里高区设水泵结合器及接力泵是强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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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odguy-owen 于 2010-8-11 10:35 编辑 ]
2楼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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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后来查了一下,在高规里面有这么一条
7.4.5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如果当地消防车压力达不到,就应该可以不设置
但接力泵及中转水池的设与不设一般参考什么来决定呢?甲级写字楼要求较高,是不是应该设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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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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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喷规有规定,喷淋系统高区需设接合器,设接力水箱或接力水泵解决;高规无要求消火栓系统必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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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0. 4. 2 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10.4.2 由强制性条文改为非强制性条文。受消防车供水压力的限制,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通过水泵接合器由消防车向建筑物的较高部位供水,将难以实现一步到位。为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某些省市消防局的经验,规定在当地消防车供水能力接近极限的部位,设置接力供水设施。接力供水设施由接力水箱和固定的电力泵或柴油机泵、手抬泵等接力泵,以及水泵结合器或其他形式的接口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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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00米以上的建筑 设计方案是专家组说了算。
不一定受规范要求。
如果你问的人就是这个方案的专家组成员 那么他说不设 就不设。
有设计方案在 不用你操心 你就照图施工就可以了。
设计方案的合法性 高规开始就说明了。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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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baluosha 于 2010-11-29 1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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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个东西,如果没有专家设计方案计论的话,可能要询问当地消防局是否应设置,规范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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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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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水压到不了,设了也是个摆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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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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