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砖多层砌体教学楼,8度区,按《抗规》7.1.2-1注3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按7.1.2-2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7.1.2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 请教:以上两条是否应叠加计算,如果叠加,8度区6层18米就变成4层12米,按层高3.6米算,仅能建3层10.8米,不知是否正确?
普通砖多层砌体教学楼,8度区,按《抗规》7.1.2-1注3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按7.1.2-2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7.1.2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
请教:以上两条是否应叠加计算,如果叠加,8度区6层18米就变成4层12米,按层高3.6米算,仅能建3层10.8米,不知是否正确?
2楼
没做过具体的工程实例,个人理解,应该是叠加计算。
7.1.2-2条主要针对的是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7.1.2-1条主要针对的是乙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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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应该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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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下来先看了一下,需好好学习一下,谢谢楼主
希望同大家一道进步!!
祝愿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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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参照混凝土鉴定加固规范要的相关要求,八度区是六层,18米。乙类建筑,要减少一层,减少3米,对于教学楼,医院等,内横墙较少或是极少的建筑。应再减一层,减少3米。因此。最高只能做四层,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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