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5.2.3 建筑结构估计水平地震作用扭转影响时,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其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1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时,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一般情况下,短边可按1.15采用,长边可按1.05采用;当扭转刚度较小时,宜按不小于1.3采用”该条文的理解,个人走了很多弯路。先是认为此条文不含砌体结构,而后在以下位置见到过相关计算要求。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算例》P136页最下一行。设计的放大系数为1.15。
1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时,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一般情况下,短边可按1.15采用,长边可按1.05采用;当扭转刚度较小时,宜按不小于1.3采用”
该条文的理解,个人走了很多弯路。先是认为此条文不含砌体结构,而后在以下位置见到过相关计算要求。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算例》P136页最下一行。设计的放大系数为1.15。
仔细理解抗规5.2.3确实应包含砌体结构,也就是说砌体结构的外墙应乘以地震力放大系数。至于规则与不规则结构的区分有相关条文。扭转刚度的大与小则没有明确规定。
在抗规5.2.3条文中:“即使对于平面规则的建筑结构,国外的多数抗震设计规范也考虑由于施工、使用等原因所产生的偶然偏心引起的地震扭转效应及地震地面运动扭转分量的影响。本次修订要求,规则结构不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应采用增大边榀结构地震内力的简化处理方法。”,放大系数是考虑施工、使用时造成的偶然偏心。那么意即:不管结构是否有多规则或扭转刚度大小如何,都要乘以放大系数。
在PKPM中(版本不全,只做参考),未考虑此条规范(边榀未做地震力放大)。各位结友在设计时可否进行人工调整。或者各位是否认为此条在砌体结构中的边榀也适用。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