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地面沉降严重,开发第二水源成为当务之急
glys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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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4日 1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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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土资源部称,我国近一半省份存在地面沉降,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比较严重。地面沉降是指在一定地表面积内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局部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作为不可逆的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地质因素,但是和人类活动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膨胀,近年来,过度开采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地下水等资源,尤其是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直接导致了今天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可能引发一系列灾害,如地表建筑和地下设施的破坏,严重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地面高程损失、降低河道行洪和排沥能力、加重风暴潮危害、威胁轨道交通安全等。

地土资源部称,我国近一半省份存在地面沉降,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比较严重。地面沉降是指在一定地表面积内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局部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作为不可逆的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地质因素,但是和人类活动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膨胀,近年来,过度开采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地下水等资源,尤其是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直接导致了今天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可能引发一系列灾害,如地表建筑和地下设施的破坏,严重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地面高程损失、降低河道行洪和排沥能力、加重风暴潮危害、威胁轨道交通安全等。
为了缓解和从根本上治理因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大面积地面沉降,我国多省区已经对地下水开采做出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2004年5月27日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禁止开凿机井;“十一五”期间,上海市不断加强对地下水的开采管理,限定已有深井的最高开采量,2007年前,全部关闭除一些特殊用途外的其他所有地下水开采深井。2009年3月20日天津市政府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面沉降控制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落实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到2014年,全面实现地下水禁采(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除了北京、上海、天津,我国其他省份,包括云南、广西、重庆、湖北、河南、山西、江苏等,也都加强了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然而对地下水开采的严格管理,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多省区的水资源困局。目前,地下水是我国多数城市的主要水源。从供水情况看,全国地下水的利用量占水资源利用总量的16%,在华北等地表径流较少的地区,这个比例更大,达到52%。随着地下水开采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全面实施,一些对地下水依赖极强的城市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开发第二水源成为这些城市的当务之急,对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而目前,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是再生水,近年来,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我国政府、学术界和产业界的认可。尤其是产业界,包括沃格瑞特水处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水处理企业,致力于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雨水中水回用水处理等领域的研究,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和应用。
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具有可靠性高、容易获得、对生态和环境影响小、经济效益可观等一系列优势,必将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影响着城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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