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基槽是不允许欠挖的,超挖要进行处理。但在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中,柱基、基坑、基槽标高控制允许值为-50毫米,这难道是允许欠挖吗?
我知道基槽是不允许欠挖的,超挖要进行处理。但在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中,柱基、基坑、基槽标高控制允许值为-50毫米,这难道是允许欠挖吗?
2楼
楼主你可能是对这个数字理解有所偏差吧。按照我的理解,gb50202-2002中6.2.4条中要求柱基、基坑、基槽标高控制允许值为-50毫米,应该是指标高可以向下50mm的误差,而不是指挖深有负误差。也就是说,挖深负误差为欠挖了,标高负误差是指挖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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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个应该是一个误差范围吧,在允许范围里就是误差,在允许范围外就是欠挖或超挖,
误差不是一定存在的吗?不可能什么事都做的完全标准的,只要在允许范围里就是没问题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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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基槽的深度只能准确或超挖(砼补齐)不能欠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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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控制在允许范围内误差是可以的,欠挖部分用砼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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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超挖可以,欠挖太多的话垫层也不好施工。超挖太多又浪费混凝土,尽量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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