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中对锚固深度的要求仅7.0.3提到,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中13.4.4条要求计算确定,两本规范不一致,如果按计算确定大部分在25d以上,实际中的化学锚栓根本达不到,哪个对呢?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中对锚固深度的要求仅7.0.3提到,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中13.4.4条要求计算确定,两本规范不一致,如果按计算确定大部分在25d以上,实际中的化学锚栓根本达不到,哪个对呢?
2楼
我觉得应该按照加固规范来计算,考虑到结构胶的类型不同,以及产品质量之间的差异,按照加固规范算出来的锚固长度还是安全性高一点,使用时间也可以保证,要不经过个3、5年结构胶失效了或者怎样的,这个后锚固的就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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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当规范与规程冲突时以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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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请问M16的化学锚栓需要锚固多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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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也是对这个问题感到疑惑,两个规范相差太多了,令人无所适从。
难道一个是后锚固,一个是加固就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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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如果仔细看规程或是规范,会发现化学錨栓是不能使用的。但是植筋是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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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下了,谢谢楼主!没想到这个文件会这么大。同志们可以放心下。有一点点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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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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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应分清化学錨栓和植筋,还得清除植筋的受力方式,个人认为按规范考虑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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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不敢发表言论,路过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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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真不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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