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急电源是要采用单独的配电柜吗?民规2008原文:13.9.5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4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
民规2008原文:13.9.5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4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