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辅导资料(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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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Lv.12
2010年02月08日 2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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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辅导资料(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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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05日 16:36:51
34楼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与交通运输业、采掘业一道也是国家的高危行业。除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因素制约之外,其中政府、施工企业、项目现场三方各自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没有完全履行,也是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一个主要因素。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国民经济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业2006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0万亿元人民币,占国民生产总值(GDbr)的25%左右。全国建筑企业有10万多家,从业人数5000多万人。

  2、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建筑业的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1160人上升到2006年的2538人,年均增长9%左右,基本上与国民经济的每年增幅相同。建筑业的死亡重伤在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比重约为23%,是仅次于交通、矿山的第三高危行业。

  3、高坠、物体打击、触电是建筑业的三大危险因素。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业的安全事故中,高坠占37%,物体打击占24%,触电占13%,其它占26%。

  二、建筑业国家安全监管的现状

  1、国家从宏观层面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自1997年11月国家颁布建筑法以来,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

  2、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法中规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但实际工程建设中,还涉及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工程造价咨询等建设参与者,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另外,对安全监督的执法主体设置不规范。安全监督机构国家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局,行业设有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独立的安全监督站,各职能部门职责重叠、交叉,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的弊病。

  3、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监管机构不键全。很多安全监管人员进入监管队伍之前从未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同时存在经验型人员多,技术型人员少的现象。安全监管机构有的只有专兼职人员2~3名,安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

  4、安全监管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由于投入经费不足,技术装备、监测器具落后,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仍然靠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主观随意性很大,对被监管单位缺乏说服力。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1、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而且安全措施资金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现在的建筑市场,从建设方来看,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有国家、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自然人,不论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如何,除国家为主的公益性项目以外,投资的目的已经严重商业化,少投入又多又快地产出,是业主投资项目的必然选择。虽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但投资概算里的安全措施费通常不会列出,往往是含在间接费的百分之零点几里边。因此安全费用成了无源之水。从施工单位看,通过招投标得到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费通常不能过多考虑,建设单位从本身的利益出发,通常也是在最低价和次低价中选择。因此安全投入不足也是施工方心中永远的痛。

  2、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在低水平上徘徊。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多限于突击性、运动性、通知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管制度和措施,或者是制度和措施难予落实。一些企业没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没有演练属纸上谈兵。

  3、施工单位项目点的安全管理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在纠正一些不戴安全帽、喝酒上班等显而易见的问题上抓得紧,而对一些投入较大的预防措施上,如临边防护、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侥幸心理占得比较大,往往做不及时、做不到位。这也是高坠、物体打击、触电产生伤害的直接原因。另外,项目经理部是临时组织,往往是包交管理费,节余自支,因此短视、侥幸、一次性的行为比较普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复率高。这也使得各种、各级安全检查的收效甚微。

  4、施工现场的监理一方,是代表业主,最直接与施工方打交道的单位,但监理的依据是与业主的监理合同,是服务性的中介组织,与施工单位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安全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发现不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能采取的最终办法是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具体生产环节上的安全监管,还是以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为主。

  四、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思考

  1、国家首先应理顺国家监管、行业监管、地方监管、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其次国家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国家应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体系中,安全施工费被列入直接费中的措施费一栏中,而定额测定费却被列入规费一栏中,二者在国家和社会中孰重熟轻,自不明而喻。但在实际操作中,措施费是可以优惠和不计的,规费却是政府有关部门强制征收的。笔者以为,安全作为人的最基本需求,国家对其投入也应当列入规费强制征收和使用。

  3、政府应加强对建设方的管理。建设方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招投标时一味降低工程造价,不科学地、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笔者以为,国家在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严把安全施工措施关,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4、施工企业应建立自身的安全保证资金或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这些资金一部分用于企业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工伤保险等管理性开支,一部分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这方面靠企业的自律行为在现阶段难予落到实处,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方式,由政府从税收中投入一点,从建设和施工单位两方面征收一些,由安监部门监督使用,彻底解决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建立长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5、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政府安监部门的职责,在现阶段政府安监部门存在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监管机构不键全、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具体项目上的具体微观监管行为,委托给监理公司,委托中注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表政府安监部门,对重大事项采取强制手段,避免反复报告而耽误重大隐患的最佳处理时机。真正做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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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05日 16:37:07
35楼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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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05日 16:37:25
36楼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手套、电绝缘鞋等特种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特殊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使用不合格或不规范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人身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故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势在必行。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混乱,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小,低价劣质产品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差,有的市场很难买到合格产品;

  2.管理人员、尤其是采购人员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知识贫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是知之甚少,也没有严格的验收程序;

  3.施工企业一味地降低成本,能省则省,该投入的也不投入,选用劣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且不能按规定配发;

  4.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大多数使用者是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

  5.安全管理松懈,违章作业,不正确佩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事故也非常之多。

  二、加强和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介绍给大家。

  1.完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l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完善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中明确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2.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将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安全教育列入公司和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去,切实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账,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可采用图册、宣传画、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力求简明扼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3.采购过程控制管理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设材部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设材部和项目部入库、建账。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从设材部租赁的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设材部必须向项目部提供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4.验收过程控制管理

  1)施工项目部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标识应牢固耐用。

  4)安全部负责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5.配发和使用管理

  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报废处理

  1)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设材部经理批准后报废。并且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由设材部的设备科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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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05日 16:37:42
37楼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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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05日 16:37:58
38楼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给水排水管道沟槽回填前应满足的规定要求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管铺设管道的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强度,接口抹带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接缝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bra。

  (2)现场浇筑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

  (3)混合结构的矩形管渠或拱形管渠,其砖石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当管渠顶板为预制盖板时,并应安装好盖板。

  (4)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的钢筋混凝土拱形管渠或其他拱形管渠应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时发生位移或损坏。

  压力管道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2)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道,应控制管顶的竖向变形。

  无压管道的沟槽应在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2.《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热力管道施焊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1)有负责焊接工艺的焊接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和检验人员。

  (2)有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的焊接设备且性能稳定可靠。

  (3)有精度等级符合要求、灵敏度可靠的焊接检验设备。

  (4)有保证焊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措施。

  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中钢管的焊接作业应满足的要求

  对焊工的要求:

  (1)凡从事参加燃气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劳动局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

  (2)凡中断焊接工作6个月以上的焊工在正式复焊前,应重新参加焊工考试。

  (3)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遇到工况条件与焊接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不符合时,应拒绝施焊。

  焊条必须具有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并应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管道的切割及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气割等热加工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并进行打磨。

  氩弧焊时,焊口组对间隙为2~4mm。其他坡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不应在管道焊缝上开孔。管道开孔边缘与管道焊缝的间隙不应小于100mm。当无法避开时,应对以开孔中心为圆心,1.5倍开孔直径为半径的圆中所包含的全部焊缝进行100%射线照相检测。

  管道焊接完成后,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对内部质量进行检验,外观检查应在内部质量检验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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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haiyue
2010年03月05日 18:23:07
39楼
感谢楼主的分享,非常有用的资料!: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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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082816
2010年03月05日 19:15:39
40楼
进入2010年,一级建造师又要开始做准备了,对于建筑实务课,到底哪个老师讲得最好呢,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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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070828
2010年03月09日 22:42:10
41楼
真是很全面很经典呀,对学习工作考试太有作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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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10日 18:30:45
42楼
  一、冬期施工准备

  1、在冬期施工中,既要防冻,又要快速,以保证质量。

  2、科学合理进行施工部署,尽量将土方和土基项目安排在上冻前完成。

  3、做好防冻覆盖和挡风、加热、保温工具等物资及措施准备。

  二、冬施避害措施

  1、基层:石灰及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粒料、钢渣)类基层,宜在临近多年平均进入冬期前30~45d停止施工,不得在冬期施工。水泥稳定土(粒料)类基层,宜在进入冬期前15~30d停止施工。

  级配砂石(砾石)、级配碎石施工,应根据施工环境最低温度洒布防冻剂溶液,随洒布,随碾压。

  2、沥青混凝土面层: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禁止施工。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在施工温度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粘层、透层、封层禁止施工。必须进行施工时,适当提高拌合、出厂及施工温度。运输中应覆盖保温,并应达到摊铺和碾压的温度要求。下承层表面应干燥、清洁、无冰、雪、霜等。施工中做好充分准备,采取“快卸、快铺、快平”时碾压、及时成型“的方针。(04、06考点)

  3、水泥混凝土面层:搅拌站应搭设工棚或其他挡风设备,混凝土拌合物的浇筑温度不应低于5℃。当昼夜平均气温在5-5℃时,应将水加热后搅拌,需要时还可以加热砂、石;混凝土板浇筑前,基层应无冰冻、不积冰雪,拌合物中不得使用带有冰雪的砂、石料,可加防冻剂、早强剂,搅拌时间适当延长;采取紧密工序、快速施工、覆盖保温等措施,冬季养护时间不少于28d;混凝土板的弯拉强度低于1.0Mbra或抗压强度低于5.0Mbra时,不得遭受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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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9999
2010年03月10日 18:30:59
43楼
  一、雨期施工准备

  (一)以预防为主,掌握天气预报和施工主动权。

  (二)工期安排紧凑,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三)做好排水系统,防排结合。

  (四)准备好防雨物资,如篷布、罩棚等。

  (五)加强巡逻检查,发现积水、挡水处,及时疏通。道路工程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一)土路基:有计划地集中力量,组织快速施工,分段开挖,切忌全面开花或战线过长。挖方地段要留好横坡,做好截水沟。坚持当天挖完、填完、压完,不留后患。因雨翻浆地段,坚决换料重做。路基填土施工,应按2%~3%的横坡整平压实,以防积水。

  (二)基层:对稳定类材料基层,应坚持拌多少、铺多少、压多少、完成多少。下雨来不及完成时,要尽快碾压,防止雨水渗透。

  在多雨地区,应避免在雨期进行石灰土结构层的施工;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时,应采用排除表面水的措施,防止集料过分潮湿,并应保护石灰免遭雨淋。

  雨季施工水泥稳定土,特别水泥土结构层时,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防止水泥和混合料遭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已摊铺的水泥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路拌法施工时,应排除下承层表面的水,防止集料过湿。

  (三)面层

  沥青面层不允许下雨时或下层潮湿时施工。雨期应缩短施工长度,加强工地现场与沥青拌合厂联系,应做到及时摊铺、及时完成碾压。

  雨期作业工序要紧密衔接,应及时浇筑、振动、抹面、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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