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100米高的楼,按二类防雷,滚球半径为45米,按滚球法要求,与球相切的地方只能是地面和接闪器,那么岂不是除了大楼的屋顶外两个侧面45米以上也需要做避雷带了?而实际工程没有这个做法,滚球法怎么解释呢?这个与“防侧击雷”做法有什么不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