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工结构〔2005〕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条件见附件1)可申报基础科目考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工结构〔2005〕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条件见附件1)可申报基础科目考试;
凡符合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条件见附件2)可申报专业科目考试;
凡符合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条件见附件3)可申报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
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要求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05年10月22日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5年10月23日
8:00-12:00
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专业考试(下)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05年10月23日
8:00-12:00
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专业考试(下)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见附件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见附件5)。
三、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上传照片的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 点击首页“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北京地区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网页上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通过招商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申报表,按照规定在申报表上贴好本人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证件照,尺寸规格:34mm×45mm,与上传照片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在第一场考试时,交监考员并领取报名费用发票。
凡已在网上报名并缴费者可从2005年 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网上查阅并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此准考证、申报表及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5年6月13日-6月30日
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五、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的大纲征订发售工作由北京京联设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北京设科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地点: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A座12H(联系电话:66001575、6600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