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版即日起重罚灌水!严重者删除ID!
樱花满开
樱花满开 Lv.13
2009年08月09日 10:41:01
只看楼主

各位网友注意,根据昨晚论坛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现在开始严格执行公告区发帖规定,所有灌水、广告类、无意义回复帖子严格删除,严重的可直接禁言,决拒绝灌水式的跟帖,无思考无内容的回帖!累教不改者删除ID![ 本帖最后由 sxj20289558 于 2009-8-9 10:43 编辑 ]

各位网友注意,根据昨晚论坛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现在开始严格执行公告区发帖规定,所有灌水、广告类、无意义回复帖子严格删除,严重的可直接禁言,决拒绝灌水式的跟帖,无思考无内容的回帖!累教不改者删除ID!

[ 本帖最后由 sxj20289558 于 2009-8-9 1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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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gaogong
2009年08月10日 09:23:10
2楼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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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满开
2009年08月23日 16:48:39
3楼
20090823禁止发言名单:

lyower520
zhb
HJ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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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izetao
2009年10月02日 17:09:43
4楼
严格的管理制度,才会有更好的效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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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nmbr
2009年10月31日 10:07:54
5楼
可是上面的就是灌水的贴啊。这个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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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001001
2009年11月01日 22:34:55
6楼
好多时候灌水的帖子是很难分辨的了
另外群主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查看每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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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vincent
2009年11月02日 11:47:29
7楼
新人报道,规定太模糊了,没有详细的定义,怎样的帖子算是灌水,还希望管理员好好制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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