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江欢成院士—高楼倾倒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cadxzhou
cadxzhou Lv.14
2009年07月04日 16:40:04
只看楼主

一问江欢成院士——高楼倾倒的实质原因是什么?据上海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介绍:由中国工程院江欢成院士担任组长的专家组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主要有: “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一问江欢成院士——高楼倾倒的实质原因是什么?

据上海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介绍:由中国工程院江欢成院士担任组长的专家组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主要有:

“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

专家组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做了那么多工作;抢险指挥部组织那么多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连续奋战三天三夜,运土填坑,消除隐患;人们有目共睹,在此表示敬意。遗憾的是通报的内容过于简单, 7月3日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记者的答问也未能使在下解惑。

专家组的结论只是提供了一些表面现象,深层次的原因不仅没有揭露,反而给予掩盖。

请问江欢成院士:专家组的结论说,“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在建倾倒的高楼与旁边的地下车库如果不是同一期工程,也就是说,设计单位在设计楼房时,并不知道旁边还有一个地下车库,基础的埋置深度自然也就不会考虑加深。按正常情况,楼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大于楼高的1/15~1/18 ,并大于2m 也就可以了。设计单位对楼房的倒塌没有责任。
施工单位明知道旁边有一幢高楼,不采取有效措施就开挖地下车库,并在楼房的另一侧堆土,导致楼房倒塌,施工单位要负主要责任。

二、如果楼房和地下车库是同一期工程,性质就变了。设计单位明知道旁边还有一个地下车库,为什么还把基础设计得那么浅?
我查阅了三代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1. 按《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设计与施工规定》(JZ 102—79)第8条要求:
“高层建筑宜设置地下室……”
2. 按《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3—91第6.1.2条要求:
“基础的埋置深度必须满足地基变形和稳定的要求,以减少建筑的整体倾斜,防止倾覆及滑移。埋置深度,……采用桩基时可不小于建筑高度的1/15 。”
3. 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第12.1.7条要求:
“基础应有一定的埋置深度。在确定埋置深度时,应考虑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地基土质、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埋置深度可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桩基础可取房屋高度的1/18(桩长不计在内)。”

由于多年来未发生高层建筑的倒塌、滑移事故,人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于是在新版高层规范JGJ3—2002里,将基础的埋置深度由楼高的1/15修改为1/18 。

显然,在高楼旁边有地下车库时,规范中的“室外地坪”就应置换成“地下车库地面”。如若再按“室外地坪”计算基础的埋置深度,必错无疑。

三、如果说,设计单位事先确实不知道旁边还有一个地下车库。那就是开发商追加的任务。即使如此,地下车库也是经由同一家设计单位设计的。此时就应该及时修改大楼的基础设计;即使此时大楼已经施工,也应对开发商提出警告,更应配合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岂能置之不理?设计公司还是推脱不了责任。

说一千道一万,在非抗震设防地区,楼房的基础底面应埋置在楼房旁边地下车库地面2m 以下,而不是室外地坪以下;上海的抗震设防烈度是7度,如果再考虑抗震设防烈度的因素,基础的埋置深度至少应再加深10% 。假定楼房高度为36m (请原谅!在下是外地读者,没有条件到现场调查,更无缘见到有关大楼的施工图,只能从互联网上了解情况,说得不准确的地方,请上海的网友纠正,如果有人能提供一张倒塌楼房的剖面图,则不胜感激),再加上地下车库的深度,经初步估算,基础的埋置深度,从地下车库的底面以下算起,至少应大于2.5m 。设计单位难道不知道:既然有地下车库,就会有坡道;在楼房的旁边还有地沟,还要埋设地下管线、这些设施都会减少楼房基础的有效埋置深度?2.5m 是一个不能再少的埋置深度。

如若按规范设计,楼房自身就是一道重力式挡土墙。经初步计算,其抗倾覆的安全系数超过5倍。堆土是不可能使楼房倾倒的。

经过雨水浸泡的地基,与基底之间的摩擦力接近于0 ,当楼房的基础底面等于或高于地下车库地面时,抗滑移的安全系数也接近于0 。当高楼基础底面高出地下车库地面时,就如同把高楼放在滑板上。无论是高楼基础在土体上滑动,还是土体在基底下水平移动,都足以把管桩剪断,使大楼倾倒。

显然,如果大楼的基础深入地下车库的地面以下,这起事故就不可能产生。
所以,导致楼房整体倾倒的致命原因是设计错误。

周果行 2009年7月4日

联系电话:13165710180
电子邮箱: cadxzhou@163.comcadxzhou@sina.com

[ 本帖最后由 cadxzhou 于 2009-7-25 16: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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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gogo
2009年07月07日 23:31:59
22楼
施工顺序错误,堆土太多,下雨
这些是主要原因,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设不设地下室跟倾倒没有太大的关联,离河太近设地下室造价太高(即使不做地下室,加大埋深代价也不小),JS肯定100%不愿意。

在这个案例中埋深浅也是一个因素,但设计方的责任不大。

[ 本帖最后由 sunwaygogo 于 2009-7-7 2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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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peifu
2009年07月08日 13:17:30
23楼
应该说那个楼房的上部结构还是很安全的,最起码没支离破碎的倒下,比较有尊严的整体倒下了。。。。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鉴定的专家估计也不敢说就是设计的责任,那样旁边一大堆的楼没法处理是个小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国家有些规范,相关的审图部分都得负责任,真的是筋骨相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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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ulxutuo
2009年07月08日 13:35:40
24楼
楼主分析的应该就是事实的原因,感觉监理、施工、甲方的责任应该最大;地下车库的设计也不一定就是设计单位设计的吧 听说有很多施工单位设计的比设计院的好得多 此外20楼说的情况估计就是专家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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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aghizk
2009年07月08日 15:59:35
25楼
LZ说的,很多人都想得到。其实说了和没说是一样的。这是需要更深入了解,才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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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z
2009年07月08日 16:18:07
26楼
补充一点,高规4.4.7条: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
现行规范对高层还是有这方面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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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eczz
2009年07月08日 16:39:32
27楼
姓周的果然行,分析的有道理。 我认为,参与这个工程的各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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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a169
2009年07月08日 16:57:43
28楼
我也认为设计有责任。不仅是基础埋深、地下室问题,同时,桩基础的选择也有问题。软土地基上,尤其是在淤泥质土层中,桩可能要承受负摩阻,淤泥质土层或地下水位以下的细沙层中,容易形成类似流沙的现象,所以,桩身应验算抗拔、抗水平剪力,整体抗弯。
从新闻图片看,该楼仅有地基梁,与周边建筑的上部结构比对发现,该地梁的埋深最多1米,甚至没有地下室深(半地下室至少也有1.5米深)。或许,该建筑的南侧不直接与地下室紧靠,但其间的土层至少无力固结整体结构。
PHC 管桩相对经济,抗竖向压力的能力较高,但抗剪、抗拉能力较差,尤其是PHC 管桩通常是工厂标准制作的,单根桩长度一般统一约2米,通常是打入或挤入土层的。工程用桩较长时,需要接桩,接头较齐,不利抗剪。采用非群桩时,结构的整体弯矩就由桩的一侧(南)以受压为主,另一侧(北)以受拉为主的状况,几乎是静定结构,很少多余约束。
外界,北侧湿淤泥堆积约10米,南侧地下室至少深挖2米(地下室底板结构通常较厚,梁也较高)。南北至少12米高差的土压力,对结构产生了巨大的推力(剪力、弯矩、甚至北侧为拉力)。北侧桩基象多米若骨牌一样,被逐个拉断,连断头处的纵向钢筋、螺旋箍筋都不易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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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之过
2009年07月08日 21:43:51
29楼
每天来看,顶周老师之言论,也不否认网友之论点,静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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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borough
2009年07月09日 07:18:15
30楼
其实我非常不赞成楼主的观点,现在这样的设计到处都是。倒塌只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措施不当,要说设计有没有问题就要看,他是否在总说明中交待地下室施工要注意的问题。仅此而已
而且现在对于预应力管桩的运用也有相关的注意要点,是要考虑到土质情况,像本工程也在某种程度上考虑旁边的河道,已经土质的状态等,考虑桩的抗拨、水平抗力等。其实也就是看这个预应力管桩到底合适不合适。
楼房的抗倾覆按照规范的要求经过若干年的经验是没有问题的,一般不需要再经过抗倾覆验算。保证系数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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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w2626
2009年07月09日 09:13:36
31楼
非常不赞成楼主的观点,主楼主体结构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主楼与车库的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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