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
lingzhenfei
2009年07月02日 20:17:13
只看楼主

2 多层及单层建筑: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按照此条文,岂不是所有的公共建筑都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大大超过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范围!另:关于小、中、大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是否算公共建筑,按照此规定全部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请高手指点江山![ 本帖最后由 lingzhenfei 于 2009-7-2 20:19 编辑 ]

2 多层及单层建筑: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按照此条文,岂不是所有的公共建筑都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大大超过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范围!
另:关于小、中、大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是否算公共建筑,按照此规定全部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请高手指点江山!

[ 本帖最后由 lingzhenfei 于 2009-7-2 2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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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sdy
2009年07月02日 20:51:58
2楼
这是JGJ16-2008的要求,对此本人不赞同,
刚审一综合楼,三层,每层400平,设计人设了火警系统,我说按GB50016-2006可不设,他说是按JGJ设的.晕死,甲方室内没钱装空调只装吊扇.
按民规要求,做一个50平的公厕也要设火警,这不笑悼牙.还有象一,二层商场上面住宅的商住楼,也得设.
本人观点GB大于JGJ ,JGJ这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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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_deer
2009年07月02日 22:25:15
3楼
呵呵,JGJ16-2008这条是不实行的,民规本来里面就有好多东西和内容是不严谨的,再着说,民规是行业规范,和国标相比,应以国标为准的,我觉得做火灾报警还是应以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准,其他只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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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zhenfei
2009年07月02日 23:49:21
4楼
上次审图,没办法只有加了自动报警! 规范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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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chn
2017年05月24日 16:39:36
5楼
这条规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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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x_29
2017年05月25日 12:35:34
6楼
民规就不应该作为审图依据,只能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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