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何为“人员密集场所”
wqxqp
wqxqp Lv.12
2009年02月07日 23: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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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人员密集场所”,有规定的《高规》(2005版)和《建规》(新GB)内都有“人员密集场所”一词,但许多设计人员对如何理解还不很清晰,其实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且面前消防部门都是按此规定来执行的,现抄录如下: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何为“人员密集场所”,有规定的
《高规》(2005版)和《建规》(新GB)内都有“人员密集场所”一词,但许多设计人员对如何理解还不很清晰,其实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且面前消防部门都是按此规定来执行的,现抄录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四)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五)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建规》5.3.15的条文解释:
5.3.15 本条文的规定是要保证疏散人流的畅通与安全,有利于疏散门在紧急情况下能从内部快速打开。
1 设计采用带门槛的疏散门等,紧急情况下人流往外拥挤时很容易被摔倒,后面的人也会随之摔倒,以致造成疏散通路的堵塞,甚至造成严重伤亡。

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规定不应小于3m,是规定的最小宽度,设计时应因地制宜地尽量加大。
为保证人流快速疏散,根据实际管理经验,增加了室外不小于3m净宽的疏散小巷,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的规定。当基地面积比较狭小紧张时,设计人员也应积极地与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等有关部门研究,力求能够在公共建筑周围提供一个比较开阔的室外疏散条件。主要出入口临街的剧院、电影院和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其主体建筑应后退红线一定的距离,以保证有较大的露天候场面积和疏散缓冲用地,避免在散场的时候,密集的疏散人流拥入街道阻塞交通。此外,建筑物周围环境宽敞对展开室外灭火扑救等也是非常有利的。

本条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沐浴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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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hxk
2009年12月16日 11:46:59
2楼
学习了,:time: :time: :tim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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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futz
2009年12月19日 22:55:06
3楼
谢谢提供分享,学习中。: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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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idai
2009年12月19日 23:03:02
4楼
人员密集场所涵盖的范围还是很广的,不过为什么不包括办公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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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jjsyf
2009年12月22日 10:35:42
5楼
写的不错,以后多发些文章学习一下
写的不错,以后多发些文章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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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cyq
2011年04月08日 09:39:15
6楼
好文章,正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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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vinn
2011年06月17日 09:14:17
7楼
谢谢提供分享,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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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42019628
2011年06月17日 10:42:06
8楼
好东西,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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