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对电力系统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为满足电力部门专业人员在职培养和提高,有计划地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而设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自学应考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对电力系统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为满足电力部门专业人员在职培养和提高,有计划地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而设置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自学应考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本专业考试计划设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本科为独立本科段。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中专科规定的16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74 学分,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验(上机)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规定的相应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学考试是为我国电力部门培养和选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面向应用的电力技术专门人才。
自学应考者应具有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
本专业专科段培养从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运行、检修、安装及管理和一般电力工程设计的高等工程应用性技术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的电工、电子及计算机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外语阅读能力,掌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运行理论与设计方法;掌握发电厂、变电站的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及检修、安装、调试的基本方法;具有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培养从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设计、运行及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开发能力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要求系统掌握电工、电子和计算机技术的理论基础;掌握电力系统主要电气设备、微型计算机继电保护及调度自动化装置系统的工程原理和安装、调试方法;具有一定的发电厂热力设备、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经济运行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 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公
共
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大学语文 4
5 英语(一) 7
6 高等数学(工专) 7
7 线性代数 3
8 技术基础课 工程制图 4
9 电工原理 7 含实验2学分
10 电机学 5 含实验1学分
11 电子技术基础 6 含实验2学分
12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4 含实验1学分
13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4 含实验1学分
14 专业课 电力系统基础 4
15 发电厂电气主系统 4
1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4 含实验1学分
17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 3
总学分 74
独立本科段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公共课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4 高等数学(工本) 10
5 工程数学 6
6 技术基础 电磁场 3
7 自动控制理论(B) 5 含实验1学分
8 计算机软件基础 5 含实验1学分
9 电力电子变流技术 4 含实验1学分
10 专业课 电力系统分析 5
11 发电厂动力部分 3
12 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 4
13 电力系统微型计算机继电保护 4
14 高电压技术 4 含实验0.5学分
15 电力企业经济管理 3
16 毕业设计(6周)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5
说明:
1) 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A、 已获得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继续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自学考试。
B、 已获得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段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C、 已获得工科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上述课程均为本计划中专科所规定的课程。
2) 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要求以及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环节的考核在省自考办指定的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
3) 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毕业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