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集体宿舍、公寓等”室内消火栓设置的理解
水平面
水平面 Lv.10
2008年07月24日 1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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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该条为强条】8.3 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该条为强条】

8.3 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讨论:
1、“集体宿舍、公寓等”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是按 8.3.1.2还是按 8.3.1.4进行?
2、“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属于 民用建筑 还是 公共建筑 ?


个人的理解见 5#楼

[ 本帖最后由 pop3.com 于 2008-7-24 16: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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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面
2008年07月24日 11:13:56
2楼
8.3.1.2 条文说明:
车站、码头、机场的各类配套服务建筑,展览馆、商店、病房楼、图书馆等,剧院、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等公共活动或聚集场所,使用人员多,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时控、灭火,以免造成较大伤亡和较严重的社会影响。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规定超过800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或车站、码头、机场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建筑体积超过5000m3时,应设室内消火栓。在此规模以下时,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设置室内消火栓与否。集体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

8.3.1.4 条文说明:
超过5层(不含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民用建筑,规模相对较大、使用人员和可燃物等也相应增加,应设室内消火栓。

矛盾: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在强条里属于 8.3.1.4,而在条文解释里却属于 8.3.1.2,应该如何选择?


[ 本帖最后由 pop3.com 于 2008-7-24 1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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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面
2008年07月24日 11:30:37
3楼
在主题贴:宿舍楼怎么确定是否设消火栓?
http://bbs.co.163.com/content/0_1129878_1.html
godsunss 回答:
宿舍应该按【8.3.1.4 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中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来设置消火栓,就是以5层和体积10000m3作为是否设置消火栓的界限标准咯

显然,godsunss将“集体宿舍、公寓”等看做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这与“集体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矛盾!


[ 本帖最后由 pop3.com 于 2008-7-24 1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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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面
2008年07月24日 11:38:28
4楼
关于 公共建筑 的定义:

1、"公共建筑" 在工具书中的解释:供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影剧院、文化中心、俱乐部、车站、旅馆、商店、酒家、邮局、图书馆、办公楼、研究院、学校、幼儿园等。

2、"公共建筑"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指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图书馆、学校、医院、剧院、商场、旅馆、车站、码头、体育馆、展览馆等。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4、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属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合称建筑。目前仍未明确定义商住楼归属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
如:条文解释中“本规范第3.4.1条及其注2中所指“民用建筑”也包括设在厂区内独立的公共建筑(如办公楼、研究所、食堂、浴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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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面
2008年07月24日 11:51:48
5楼
★ 对“集体宿舍、公寓等”室内消火栓设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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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s18
2008年07月24日 20:51:37
6楼
8.3 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讨论:
1、“集体宿舍、公寓等”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是按 8.3.1.2还是按 8.3.1.4进行?
2、“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属于 民用建筑 还是 公共建筑 ?

回复:个人认为1、“集体宿舍、公寓等”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按 8.3.1.4进行,2、“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属于 民用建筑 还是 公共建筑 ?这个问法有问题,“集体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相似,消防设计应按公共建筑对等,在条文说明里有提到,但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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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7月24日 21:23:04
7楼
1、按8.3.1.4来设计。
8.3.1.2中的建筑,人员密集,对建筑物也很陌生。8.3.1.4中的建筑,人员密集,但对周围环境较为熟悉,火灾时容易逃生。
2、问题很奇坚,好象公共建筑与民用建筑是并列的关系。答案是:集体宿舍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哈哈!
GB50015-2003第3.1.10也是将集体宿舍看成是公共建筑。

[ 本帖最后由 gpechj02 于 2008-7-24 21: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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