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的国家规范、标准应准确、认真地编制,设计和施工人员只有视国家规范、标准是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的灵魂和生命,才能做出合格的电气工程设计,才能保障工程质量,才能使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规范、标准也是阐述系统工程功能和交流技术的特定语言,能规范技术措施统一安装方法,防范事故发生,是继承和总结施工经验、改进和发展新技术的依据。 我国电工科技行业经历了20世纪50、60年代的全面仿苏,70年代后期通过改革开放引进欧美工业国的先进电工科技,促进我国电工科技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电工行业的规范标准作了大量修订补充。目前大部分电工规范、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这为提高我国电工技术水平、与国际电工科技界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我国电工科技行业经历了20世纪50、60年代的全面仿苏,70年代后期通过改革开放引进欧美工业国的先进电工科技,促进我国电工科技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电工行业的规范标准作了大量修订补充。目前大部分电工规范、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这为提高我国电工技术水平、与国际电工科技界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 新规范的制定术语和技术措施应与其他国标规范、标准一致
每一部国家规范的编制,均应采用规范的术语和其他规范统一使用的技术措施。然而一些现行的甚至刚发布的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例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1.7及至全篇(2002年6月1日实施)中规定“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显然,《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把接地或接零相提并论,对它表述的准确性是笔者提出商榷的所在。
2 现行的国家法规、规范、标准
2.1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规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必须严格执行1996年4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7部国家级、部级法规规定。电力法是我国建国47年来第一部完整的法规,主要用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行业、部门之间电力建设及供需配电的有序经营管理。这些法规对电力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质量监督、维护管理等运行操作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建筑电气设计必须遵循电力法等法规和与电气工程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管理四个方面的正常协作关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电力建设高质量、高速度进行。以《供电营业规则》为例,它是电力建设,申请用电,输、变、配电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和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对供配电的维护管理、上岗执业、法律诉讼、公证都有明确规定,也是建筑电气设计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律文件。
国家颁布的现行主要电气法规的施行日期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3)《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4)《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5)《用电检查管理办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6)《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7)《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起施行。
2.2 电气制图、图形符号、文字符号、项目代号、电工术语等国家标准
2.2.1 国家标准的作用
电气制图、图形符号、文字符号、电工术语等国家标准,只有严格执行,应用到位,才能保证电气工程设计图纸的标准化、规范化。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是简化了的工程语言,体现了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安装——设备制造——工程预算——质量监督——维护管理等诸方面沟通思想和设计意图。又能表达出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动作原理、元器件特性等各种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图面上则可以不必用繁琐的语言就能作电气系统功能特点交流,起到了弥补语言表达的特殊作用。
2.2.2 电气图表符号、文字符号等国家标准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图用图形符号》1985年开始颁布实施。该标准号为GB4728.1~13,包括以下13个分部,该标准大部分是参照IEC617.1~13标准等效制的。GB4728.1~13标准的名称如下:
(1)GB4728.1-85总则;
(2)GB4728.2-84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常用的其他符号;
(3)GB4728.3-84导线和连接器件;
(4)GB4728.4-85无源元件;
(5)GB4728.5-85半导体管和电子管;
(6)GB4728.6-84电能的发生和转换;
(7)GB4728.7-84开关、控制和保护装置;
(8)GB4728.8-84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
(9)GB4728.9-85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
(10)GB4728.10-85电信:传输;
(11)GB4728.11-85电力、照明和电信布置;
(12)GB4728.12-85二进制逻辑单元;
(13)GB4728.13-85模拟单元。
GB4728.1~13《电气图用图形符号》中13个分部共有2000多个图形符号,这里仅摘录作为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必须的(上述加的)6个分部。
(1)GB5094-85《电气技术中的项目代号》,1986年颁布实施;
(2)GB6988.1~7-86《电气制图》,1987年颁布实施;
(3)GB715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1987年颁布实施;
(4)GB/T 2900.1-92《电工术语》,1993年颁布实施;
(5)GB 4026-83《电器接线端子的识别和用字母数字符号标志接线端子的通则》,1984年颁布实施;
(6)GB 4884-85《绝缘导线的标记》,1985年颁布实施。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制订的部分电气标准,大部分等效采用国标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它们通用于我国建筑、机械、航空、交通、设备制造业等的电气专业,是国内电气专业标准化的主要依据;是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必需的主要部分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措施。然而,标准颁布实施17年以来,没能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其中有些行业刚刚起步,在社会上很难买到一本完全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编成的建筑电气书籍,这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电气行业的技术进步是极不相称的,更好地与国际间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也是个障碍。
2.2.3 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的重要意义
电气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在电气工程设计中必须绝对准确地配合使用,这在电气系统工程设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准确使用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才能准确定义设备和元器件的功能,并说明整个电气系统的动作原理。以下仅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他们在配合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
(1)各种继电器和接触器的磁力线圈(绕组)是同一个图形符号,必须用文字符号旁注来加以说明,如表1所示:
文字符号定义如下:
①磁力启动器——QS;
②接触器——KM;
③中间继电器——KA;
④时间继电器——KT;
⑤电流继电器——KC;
⑥电压继电器——KV;
⑦过电流脱扣器——YT。
(2)变压器种类很多,但是同用一个图形符号,必须用文字符号加以旁注标准化定义,如表2所示
文字符号定义如下:
①电力变压器——TM;
②控制电路电源用变压器——TC;
③电流互感器——TA;
④电压互感器——TV;
⑤磁稳压器——TS。
电气设备和元器件,除上述必需的图形符号用文字符号旁注定义外,还必须注明联结组标号、额定电压等级和额定容量等级,而型号、规格在设计图上应以列表旁注形式说明,只有这样才是完整的电气工程设计图纸。因此,电气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两者互相依存,不可偏废,型号规格不可不注。
除上述电气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组合定义使用外,电气工程设计在对设备选型过程中,还要查阅主要的国标电器制造标准和相关的IEC标准。例如:
(1)低压塑壳式、万能式断路器
①《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 14048.2-94国家强制性标准
②IEC60947-2技术标准。
(2)GCS型抽出低压配电柜
①《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1~4-1997;
②《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439-1等标准和技术指标。
3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遵循的主要规范
3.1 主要的设计规范
(转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