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4.1条规定,建筑内存在消火栓、自喷、水喷雾、泡沫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消火栓流量可按规范减少50%。如果建筑内存在消火栓、自喷两种系统,消火栓流量可以减少吗?
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4.1条规定,建筑内存在消火栓、自喷、水喷雾、泡沫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消火栓流量可按规范减少50%。如果建筑内存在消火栓、自喷两种系统,消火栓流量可以减少吗?
2楼
少了好几样,明显不能减少:lol
回复
3楼
不能减少,各自都是独立的系统,起不同的作用
回复
4楼
不能减少,不能减少
回复
5楼
强条写得很清楚,必须同时设置这几种灭火系统才能减少消火栓的设计流量,你只有两种就不可以了。
回复
6楼
一般情况下细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联用的情况很少,有泡沫系统根本用不上消火栓系统,减少一点点水量实际上对水池、泵的影响很小,除了搞工业的,民用建筑这一条几乎用不上,所以你可以不要考虑。
回复
7楼
可以,但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不得小于10L/S.而且同一个地方要有两种以上的灭火设备
[
本帖最后由 zxf138 于 2008-7-11 16:09 编辑 ]
回复
8楼
请教高手:这样消火栓系统可以减少流量吗?
回复
9楼
强条写得很清楚,必须同时设置这几种灭火系统才能减少消火栓的设计流量,你只有两种就不可以了。
回复
10楼
规范说的计算水量减少50%的理解是说,如果你同事都有这些消防设施,因为同时开启的几率很低,所以,消防用水量不是消火栓、自喷、水喷雾、泡沫系统用水量的叠加,而是计算这四种用水量之后的50%做为消防水量或者消防水池的依据。
回复
11楼
有同志理解错了哈:lol :lol :lol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