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11层单元式住宅消火栓布置问题
shan20002001
2008年05月06日 10:34:22
只看楼主

1.电梯处位置不够,把消火栓布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处,最不利消火栓就在11层与10层间的休息平台处,保证静水压7M,但如果11层起火的话,要把消火栓拿上去才能灭火,水头是否足够。2.由于一、二层为商业网点,所以建筑立面为凹字形,一边一个单元,本打算设一根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无法成环,若采用两根立管两个单栓又觉浪费,是否可采用两根立管一个双栓。

1.电梯处位置不够,把消火栓布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处,最不利消火栓就在11层与10层间的休息平台处,保证静水压7M,但如果11层起火的话,要把消火栓拿上去才能灭火,水头是否足够。
2.由于一、二层为商业网点,所以建筑立面为凹字形,一边一个单元,本打算设一根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无法成环,若采用两根立管两个单栓又觉浪费,是否可采用两根立管一个双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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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
2008年05月06日 10:54:12
2楼


1.肯定不行,起码算二类高层商住楼啊,建议增加稳压泵压力,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商业网点的住宅同商住楼的区别争议很大,就看各地怎么审图了。)
2.要算二类高层商住楼的话,肯定不行,一定要把工程性质定准,不然,你最后改起来会欲哭无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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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20002001
2008年05月06日 11:21:49
3楼
应该算二类的普通住宅吧,商住是商业营业厅+住宅,我这是商业网点+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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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
2008年05月06日 11:32:47
4楼
“应该算二类的普通住宅吧,商住是商业营业厅+住宅,我这是商业网点+住宅。”

我的看法,供你参考(本人原作):
比如:“商业服务网点不大于300平方”的表述就是指一层总面积,用防火墙隔断是必要条件,而不是说一.两千平方的底面积只要用防火墙隔断成若干个小门面就成了“商业服务网点”了,就是住宅楼了。《高规》表述得非常清楚,并且在说明条文中有两处作了重点强调,其用意就是防止钻空子。一幢高层楼房,允许设“商业服务网点”,只是为了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方便,300平方绰绰有余,余下的仍应做成住宅。如果一幢楼房设一处“商业服务网点”不够,可以增设,但只能分割300平方,其目的就是要把公用设施带来的火灾危险降到最低程度。如果不这样理解,那也太小瞧制定规范的专家们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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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20002001
2008年05月06日 13:04:20
5楼
谢谢,我刚看了下2.0.17的条文解释还是觉得应该定为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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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ec1
2008年05月06日 13:44:43
6楼
1、绝对够水压,可以
2、既然是凹字形一边一单元,就可以这样做,一单元一立管,每一楼层设一双出口栓,两立管在楼顶连通形成环网满足双向供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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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
2008年05月06日 14:47:54
7楼
“谢谢,我刚看了下2.0.17的条文解释还是觉得应该定为普通住宅”

这种讨论是有益的,我说过:“商业网点的住宅同商住楼的区别争议很大,就看各地怎么审图了。”你只要知道有位朋友提过这件事就可以了,而且现在对这条的理解已经在慢慢倾向于类似我的这种看法了(当然,不是说独我才认识到这一点,高手多着呢。)。
建议你同建筑商量一下,毕竟人家是龙头工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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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20002001
2008年05月06日 15:41:33
8楼
求教11层单元式住宅消火栓布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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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hglg
2008年05月06日 16:27:51
9楼
1:消火栓口水压7m是设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系统要求.若是临时高压,火灾时有泵启动,可满足要求.若是无泵,栓口压力应按至少10m要求设计.
2.若是住宅的话,本地做法可一根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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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ner
2008年05月06日 17:20:01
10楼

什么叫本地做法,规范允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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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8年05月06日 22:44:40
11楼
可以用单立管双出口消火栓,地下室平面环,竖向成环就算了,不成也罢。
商业服务网点总面积不限是肯定的。
水压要按7米来算,直接扣条文是没问题的,只说最不利栓,没说最高层。如果7米从保持系统压力来理解那就没问题,如果强调出流水压,那还是要加压。感觉规范还是优先考虑稳压的,其次才是增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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