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要求 1.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并下载)一式2份,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份,A3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3.《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 4.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一)材料要求
1.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并下载)一式2份,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份,A3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3.《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
4.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10.规定数量的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如篇幅精简较多,可另附原文);
11.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2.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国信集团。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11、12项以外,其他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3.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简介表-动力/电气-正高/副高/中级"(注:"-"为半角符号)。
4.工作总结应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逐条说明符合江苏省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5.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项目方案、验收报告、内部文件等。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的作用、地位等。
2)论文、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和审核人签名。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明、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