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工作底稿包括各专业基本情况(附件4)、各专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5)、发现的主要问题 (附件6)和典型问题原因分析 (附件7)。
稽察工作底稿包括各专业基本情况(附件4)、各专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5)、发现的主要问题 (附件6)和典型问题原因分析 (附件7)。
一、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由稽察专家按专业类别填写,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情况”应如实描述该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机构设立、制度建设、程序履行、主要建设内容、数据指标等内容;分专业、按表格要求填写基本情况表。
“评价”指对政策法规执行、管理机制、工作进展、工作质量等情况的总体评价。
“查阅的资料目录和现场检查部位”中填写工作中查阅的主要文件、资料、记录等名称,以及现场抽查的工程部位 (包括名称和桩号等)。
“复核意见”指专家组长对稽察专家填写内容的审核意见。
二、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由稽察专家按专业类别填写,每个问题均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每个问题一张表)。
“责任主体及问题严重程度”根据本文第三章第二节有关内容认定。
“问题阐述和法规依据”指对问题进行准确定性,据实表述存在的问题,以时间、事实、数据指标、检测结果等为支撑,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含文号)及相应条款及内容。
“取证材料”指支撑问题描述和定性的相关资料和证据目录、资料复印件、现场照片、检测记录、质询笔录及有关单位情况说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主要原因分析”指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初步原因分析。
“整改意见及建议”指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或应采取的措施等。
“复核意见”是专家组长对稽察专家填写内容的审核意见。
三、原因分析
原因分析由专家组长组织有关专家填写,先研判确定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问题,再分析形成该问题全链条各环节的原因,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问题描述”指需进行原因分析的问题的名称、具体阐述和法规依据。
“原因分析”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通过分析人为、设备材料、环境、方法、管理、政策等因素,以及该问题导致的危害或结果,查找根本原因。
“依据及佐证材料”指支撑原因分析所得结论成立的资料复印件、现场照片、检测记录、质询笔录及有关单位情况说明等材料。
“措施建议”包含针对原因分析问题进行整改的具体措施建议和有关体制机制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条理清晰、数据完整准确、评价客观真实。
填写存在问题表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定性恰当。一是要准确精炼,与使用的法规标准相对应;二是应使用规范性语言;三是不同项目中同样问题的定性、表述应一致。
2.事实清楚。即对发现的问题如实描述,要求要素具备,逻辑清楚。要素包含对象、时间、地点、相关单位、结果等;各部分描述应具有逻辑性,不得出现议论性或主观臆断性表述。
3.证据充分。稽察人员所取得的证据应具有采信效力,未经当事人认定、或仅口头表态的均不能作为证据,更不能以某一现象主观推断其他问题;量测数据及证据采集应符合相关规定;现场照片应注意既要拍摄工程整体状况,也要拍摄重点部位的细部情况,可在照片中圈出关键部位,照片务必清晰、准确、真实,力求未赴现场人员在看到照片后也能准确、迅速了解问题情况。
五、底稿审核
稽察组长和专家组长应认真审核稽察工作底稿,对于情况表述不准确、逻辑关系存在偏差、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要责成稽察专家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