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造价人家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规定,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规定,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本规范规定计价。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2011中5.3.3规定, 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应通过预留一定的风险费用,或明确说明风险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对于招标文件中未做要求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于技术难度较大和管理复杂的项目, 可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并纳入到综合单价中 。
2.对于设备、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所在地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价格趋势考虑一定率值的风险费用, 纳入到综合单价中。
3. 税金、规费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和人工单价等风险费用不应纳入综合单价 。
现实中很多招标人或是造价咨询人员在编制 招标控制价 的清单综合单价时并未计入风险的费用,却在招标文件或是合同条款中说明综合单价包含了各项风险费用,这是不合理的,这就会造成招标控制价偏低,进而导致中标价偏低。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定理很难打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就为后期工程质量安全及合同纠纷风险埋下隐患。
现实实践中,不但是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容易考虑不周。有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完整, 有的在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后加上一条:清单未描述的以招标图纸为准,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
对于固定单价合同来说, 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重要的是,对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说明以图纸为准的情况,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或造价咨询人员是否按照招标图纸的项目特征及内容 进行了清单综合单价的组价? 如果没有,那么投标人如果按照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要求的招标图纸进行完整组价,在大批量出现类似情况下,投标价可能出现超出招标控制价的现象。 对于上述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复核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理性的提出相关质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明确规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还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 。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极为重视,相关部门开展了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并公示,对于超出±3%的责成招标人整改。有的地方相关部门还规定, 招标人在公开招标控制价清单时,不得只公开总价,还要公开各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士3%时,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投标人应复核 最高投标限价 及相关成果文件,认为最高投标限价存在不合 规、不合理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未得到及时答复或仍认 为存在不合规、不合理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