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暂列金额是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暂列金额是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 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 9.1~9.14 节(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所作支付后, 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大家在各地做项目时可以结合当地的计价规定或习惯做法计取。以下列举几个省市的规定
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 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 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2、长财评综〔2021〕8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工程类计价问题的意见
3、四川省2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
(1)编制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 时, 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计取。
(2)编制 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8%~10%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