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报道了河北石家庄的污泥大案,有不法商家为追求利润,在有机肥中掺入劣质原材料,甚至使用危险废物污泥来制作有机肥。近日,《重庆日报》报道了又一起跨省倾倒工业污泥案,同样引发了广泛关注。重庆合川区地处川渝交界处,从2021年6月起,居住在合川小安溪附近的群众经常看到卡车拉来一车车的“黄泥巴”,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2023年6月,经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前段时间,我们报道了河北石家庄的污泥大案,有不法商家为追求利润,在有机肥中掺入劣质原材料,甚至使用危险废物污泥来制作有机肥。近日,《重庆日报》报道了又一起跨省倾倒工业污泥案,同样引发了广泛关注。
重庆合川区地处川渝交界处,从2021年6月起,居住在合川小安溪附近的群众经常看到卡车拉来一车车的“黄泥巴”,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2023年6月,经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倾倒污泥的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龙涛海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跨省倾倒万余吨工业固废,相关人员入狱
据公安机关调查,原来, 四川一生产电池材料的企业电极公司每月都会产生出近8000吨名为“压滤污泥”的固体废物。
依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规定,“压滤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给有处置、综合利用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然而,为节约废物处置成本,2021年4月起,该公司以每吨170元的价格将“压滤污泥”交由四川省德阳市山间公司处理。山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大山又以每吨140元的价格“外包”给重庆人龙涛海。龙涛海则以更低廉的价格委托给重庆合川当地的三名渣土贩子邓凯、李强、夏昆处理。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 龙涛海安排邓凯等人先后非法运输5万余吨“压滤污泥”至合川区,并在小安溪河边、耕地旁等5处地点倾倒。
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结果表明, 涉案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均受到严重污染。因固废跨川渝两地,数量巨大,该案随即由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
2023年6月,经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山间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龙涛海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跨地区倾倒固废现象屡见不鲜
日前,央视新闻河北石家庄调查发现,有不法商家为了追求高利润,在有机肥中掺入劣质原材料,甚至声称用土就能制作出符合标准的有机肥。更有甚者,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危险废物污泥来制作有机肥,给生态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埋下隐患。
工业生产过程中难免产生废水、废弃物,随着环保督察的力度不断加大,工业企业面临的环保方面的压力也在不断升级。对工业固废进行妥当处置,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偷偷地倾倒、掩埋,对技术几乎没有要求,可以将成本降至最低。不少工业企业为“省下”这笔处理费,选择非法倾倒工业废水、废弃物。
更有甚者,抱有侥幸心理,选择跨省倾倒,仿佛不污染本地,跨省追究起来费时费力,相关机构就无法追究其责任。
近年来,这样的案件屡见不鲜。据《法治日报》报道,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比如, 2021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查处多起非法倾倒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浙江仅杭州查处的非法倾倒案件就达1199起,倾倒去向包括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区。
今年5月,安徽省蚌 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301”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协助生态环境部门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337万余元,运用“技改抵扣”替代性公益修复。
今年初, 江苏卫视报道,南通市通州区群众举报,有人非法从外省市转移渣土,并随意倾倒在当地的荒地里,这些渣土除了夹杂建筑垃圾,还有的渣土来源不明,含有工业垃圾。
在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仅当地金新街道已经查处30余起非法运输渣土行为,其中一起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非法倾倒的渣土也由街道先行垫付40余万元,进行环境污染评估和垃圾代清理。
再有2022年,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办的“昆仑2021”专项行动特大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罗某、陈某、廖某六年四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共计157万余元。
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为牟取暴利,在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从浙江、江西等地,或者从被告人陈某、廖某等人处接收铝灰。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被告人罗某的帮助下, 将接收的7700余吨铝灰,及将原倾倒在三明市泰宁县后运输到沙县的4000余吨铝灰,倾倒至沙县多处偏僻地点。
江苏省也曾出现此类案例。 2020年,宜兴一条河道沿岸,突然出现一堆“绿泥”,一堆“黄泥”,经查,这竟然是跨市倾倒的6000余吨毒害废物。
原来,2020年11月,陈某豪承接一批被非法填埋的废水处理污泥(呈蓝绿色,以下简称“绿泥”)的处置业务,他为非法牟利,将4700余吨“绿泥”交由陈某才、张某征非法处理,跨市运至江苏省宜兴市,露天堆放在河道沿岸。
2021年1月,江苏省泰州市科某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勤,明知科某公司处置重金属铬后产生的尾渣属危险废物(具致癌性,呈黄褐色,以下简称“黄泥” ) ,却安排人员出具虚假检测结果, 并将1920吨“黄泥”以一般固废的名义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吴某平等人,也露天堆放在“绿泥”旁 。
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人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并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770余万元。
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打击跨省倾倒固废案件
生态环境保护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是一个难点。据重庆市检察院数据显示,川渝跨省移送案件线索中,生态环境领域占比超六成。跨区域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
为此,不少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案件协作机制。
如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四川省检察院出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协作办法(试行)》,统一跨省市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工作共识。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出台全面协作意见,将服务川渝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作为协作主要任务。重庆出台工作要点,明确落实落细川渝检察协作机制,抓好长江、嘉陵江等重要跨界河流保护监督。
粤、桂、琼三省区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三方将重点围绕各类海洋生态领域中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也在尝试建立固废跨区域平衡处置与生态补偿制度。
例如,《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省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制度。
2022年《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可在危险废物联防联控下统筹管理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活动。截至目前,湖南省已与重庆、江苏、甘肃、河北、陕西、山东、青海、西藏、湖北、福建、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海南、香港、澳门等15省4区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来源:重庆日报、中国固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