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2、 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3、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执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21 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19 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4、高级经济师决策类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当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实务、研究类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师决策类申报对象无需参加实务考试。
5、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 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二、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 : 2024年5月10日至8月15日;
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8日 ;
各市和省人才市场推荐正高级经济师、各经济中评委推荐高级经济师截止时间 : 2024年 10月9日 ,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