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建局发布《盐城市建筑工地防高温应急响应分级措施》: 高温红色预警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 40℃以上 ,此时 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 业 ,并对室内作业做好防高温保障工作,加强现场监督与管理,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问题和各类生产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消除。
高温红色预警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 40℃以上 ,此时 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 业 ,并对室内作业做好防高温保障工作,加强现场监督与管理,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问题和各类生产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消除。
苏州相关规定:
苏建函质〔2024〕261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盛夏季节, 连日持续晴热高温 。为切实维护夏季高温期间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做好预警发布。 建设单位牵头时刻关注天气温度变化 ,及时向施工企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2.做好错峰作息。 建筑施工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根据属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高温天气预警信号,及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且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 , 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 , 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 , 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
3.做好物资储备。 施工单位须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 透气性能好的 安全帽、毛巾、清凉油、藿香正气水 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 宿舍百分百安装空调 ,在高温作业场所增设排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
二、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建筑施工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 严格落实作业前晨会和收工后完工会制度 ,加强工人健康监测,对存在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应立即安排休息或就医治疗,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向从业人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等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
各地住建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等特点, 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 等危大工程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线路等重点环节;要加强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及临时消防设施的管理,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相关企业要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时整改闭合。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 立即上报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