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经常看到一些水土保持方案中的 表土剥离 厚度不一,有15厘米的,也有20厘米的,还有30厘米的,甚至还有50厘米的,网友们看了都摇头表示“不科学”。
经常看到一些水土保持方案中的 表土剥离 厚度不一,有15厘米的,也有20厘米的,还有30厘米的,甚至还有50厘米的,网友们看了都摇头表示“不科学”。
那下来,我们来聊聊如何才算合理呢?
在土方开挖时,对表土进行剥离、保护、回覆是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的重要内容。自然稳定的表土层是土壤资源富集层,植被脱落形成的有机质、腐殖质、微生物和植物种子资源等大部分赋存在表土层中。
依据水土保持法规,动迁土方时要进行表土剥离保护、回覆利用。表土剥离的厚度、范围、堆放保护措施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均有具体设计,现场施工过程中还需要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根据土壤结构进行指导。
表土剥离及堆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剥离厚度根据熟化土厚度确定,应优先选择土层厚度不小于0.3m的扰动地段。
2. 表土剥离量应根据复耕要求、后期绿化、植被恢复措施的面积确定。
4. 应根据表土厚度及分布均匀程度、土壤费力和施工条件因素,确定表土剥离的施工方式。
5. 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养护和回覆利用。
《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要求
①表土层厚度大于 20 cm,土壤资源紧缺地区可放宽到大于 10 cm(依据专家论证结果);
②土壤质地以壤土为主,表土层质地为砂质壤土至
砂质黏土
;或土壤中物理砂粒含量小于 60%,物理黏粒含量小于 30%;
③土壤 pH 应在 5.0~9.0 之间;电导率不大于 2 dS.m-1;
⑤根据 NY/T 1634-2008 选择土壤环境状况质量指标(铅、镉、汞、砷、铬、铜、六六六、滴滴涕等),应符合 GB 15618-2008 规定的 II 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⑥当上述土壤评价指标不满足规定值时,不应剥离或剥离后应提出表土改良培肥措施。
①根据土壤调查评价结果和表土剥离方案,具体确定剥离区的位置、
拐点坐标
、面积,形成相应的图件。
根据方案和现场实际的土壤腐殖质层厚度,划分表土剥离单元,分别确定每个单元的表土剥离厚度,做到应剥尽剥。一般考虑土壤质量和成本两个因素,耕作层土壤剥离厚度一般应在20 cm~40 cm,土层较厚的区域经论证可以扩大到60 cm。当剥离厚度较大涉及不同土层时,应分层剥离。
剥离方法:
1. 将待剥离表土的田块分成若干条带,将首条带的表土剥离、存放,并堆积于田块外的表土堆放处,进行必要的贮存、养护和管理,对无表土的首条带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达到设计标高;
2. 将次条带的表土剥离到平整后的首条带,同时对无表土的次条带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达到设计标高;
3. 将第三条带的表土剥离到平整后的次条带,同时对无表土的第三条带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达到设计标高,顺序剥离,直到末条带;
适用情形:主要用于剥离区-复垦区距离较近并能剥离-回填交替进行的情形。
来源:水利工程技术
编辑:水土保持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