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的设计计算
骑白马的刺猬
2024年06月17日 11: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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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作用: 使粪便沉淀并厌氧发酵腐化,以去除生活污水中的悬浮性有机物。   当日处理水量≤10m 3 时,采用双格化粪池;当日处理水量>10m

一、概述

作用: 使粪便沉淀并厌氧发酵腐化,以去除生活污水中的悬浮性有机物。

 

当日处理水量≤10m 3 时,采用双格化粪池;当日处理水量>10m 3 时,采用三格化粪池。



二、化粪池的容积

化粪池总容积 由有效容积和保护层容积组成,保护层高度一般为250~450mm。

4.10.15: 化粪池有效容积 应为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容积之和,并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化粪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生活污废水合流的每人每日计算污水量按本标准第3.2.1条、第3.2.2条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乘以0.85~0.95;每人每日计算污泥量是根据人员在建筑物中逗留的时间长短确定。有住宿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幼儿园(有住宿)等, 人员逗留时间大于4h并小于或等于10h的建筑物 ,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工业企业生活间; 人员逗留时间小于或等于4h的建筑物 ,如职工食堂、餐饮业、影剧院、体育场(馆)、商场和其他场所。化粪池在计算有效容积时, 不论污水部分容积还是污泥部分容积均按实际使用人数确定 ,表4.10.15-3中根据建筑物性质列出了实际使用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数,其中 职工食堂、餐饮业、影剧院、体育场(馆)、商场和其他场所化粪池使用人数百分数,人员多者取小值,人员少者取大值。


4.10.16:小区内不同的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内有不同生活用水定额等设计参数的人员,其生活污水排入同一座化粪池时,应按本标准式(4.10.15-1)~式(4.10.15-3)和表4.10.15-3分别计算不同人员的污水量和污泥量,以叠加后的总容量确定化粪池的总有效容积。



三、设置要求

4.10.17:化粪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粪池的长度与深度、宽度的比例应按污水中悬浮物的沉降条件和积存数量,经水力计算确定;深度(水面至池底)不得小于1.30m,宽度不得小于0.75m,长度不得小于1.00m,圆形化粪池直径不得小于1.00m;

2. 双格化粪池 第一格的容量宜为计算总容量的75%; 三格化粪池 第一格的容量宜为总容量的60%,第二格和第三格各宜为总容量的20%;

3. 化粪池格与格、池与连接井之间应设通气孔洞;

4. 化粪池进水口、出水口应设置连接井与进水管、出水管相接;

5. 化粪池进水管口应设导流装置(弯头、三通等管件),出水口处及格与格之间应设拦截污泥浮渣的设施(格栅等);

6. 化粪池池壁和池底应防止渗漏;

7. 化粪池顶板上应设有人孔和盖板。

《通用规范》4.4.7(4.10.13已废止):化粪池与地下取水构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m。 (化粪池外壁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

条文说明: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一般是远离城市的厂矿企业、农村、村镇,不在城市生活饮用水管网供水范围,且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普遍存在。化粪池一般采用砖或混凝土模块砌筑,水泥砂浆抹面,防渗性差,对于地下水取水构筑物而言亦属于污染源。


4.10.14:化粪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粪池宜设置在 接户管的下游端 ,便于机动车清掏的位置;

2. 化粪池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 不宜小于5m ,并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3. 化粪池应设通气管,通气管排出口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可不设化粪池,污废合流进市政管道。粪便污水不一定非要经化粪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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