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据广西崇左市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联合调查组通报,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经联合调查组认定, 这是一起因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的安全责任事故。 经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如下处理: 一、公安机关开展立案调查,
据央视新闻报道,据广西崇左市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联合调查组通报,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经联合调查组认定, 这是一起因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的安全责任事故。
经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如下处理:
一、公安机关开展立案调查, 对涉嫌犯罪的凌某赞、朱某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调查发现,龙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人员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等专项行动中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对此,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责令龙州县委、县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县教育局、龙州镇政府向龙州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其中,
对龙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金宝进行批评教育;
对龙州县副县长莫琪海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州县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岑宏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对龙州县住建局副局长阮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对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5月31日11时56分,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白沙街一房屋发生倒塌,共导致4人被困。截至5月31日19时, 2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身亡,2人正在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6月1日,记者从当地官方人士处获悉, 2名遇难者系在民族小学实习的大学生,涉事房屋二层为民族小学的宿舍,事发前,有实习大学生、支教志愿者曾在此住宿。 民族小学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大学生来自桂林。6月1日15时许, 记者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获悉,2名遇难者系该校教育系的学生。
涉事房屋的原租户刘元(化名)告诉记者,2019年,她租下涉事房屋二层的10个房间商用,直到今年4月1日搬离。刘元说,在她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楼顶漏水、地板有裂缝等。
刘元说,自己搬离前,民族小学的一名负责人曾告诉她,二层将重新装修,供学校人员使用。
事发地附近一名居民告诉记者,倒塌房屋的一层是两家店铺,一家是文具店,另外一家是小卖铺。刘元告诉记者,倒塌前一分钟,文具店店主夫妻从店内跑出。 刘元回忆,一层的10间铺面里,文具店占4间,文具店老板曾将几间房屋打通使用。
另外,据极目新闻报道,5月31日下午2时许,事发地附近一位商户告诉记者,倒塌建筑一楼有一家文具店和一家便利店。
该便利店老板向记者确认,倒塌的正是她的店所在的建筑。当时她和奶奶两人在店外坐着,突然楼就塌了,“天花板直接掉下来”,幸而两人及时逃离未受伤。 有网友称事发时楼内有商户在装修,怀疑砸了承重墙,对此该便利店老板表示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