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环保署署长Michael S. Regan签署了一个文件, 该文件列出了制冷和空调部门的替代品,该行动列出了制冷和空调领域的新替代方案。 这一政策是《清洁空气法》(CAA)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减少使用可能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具体如下:
(1)根据使用条件,将氢氟烯烃(HFO)-1234yf、HFO-1234ze(E)、R-454C、R-455A、R-457A和R-516A列为可接受的,用于新零售食品制冷设备(即独立机组、远程冷凝单位、超市系统以及冷藏食品加工和配送设备);
(2)根据使用条件,列出R-454A,用于新的远程冷凝装置和超市系统;
(3)根据使用条件,将R-290(丙烷)列为可接受的,用于新的冷藏食品加工和分配设备,并修订R-290在新的独立装置中的现有使用条件;
(4)根据使用条件,列出HFO-1234yf、R-454C、R-455A、R-457A和R-516A可用于新型商用制冰机;
(5)根据使用条件,将氢氟碳化合物(HFC)-32、R-454A和R-454B列为可接受的,用于带远程压缩机的新型商用制冰机、收获率超过每24小时1000磅冰的间歇式自给式自动商用制冰机和收获率超过24小时1200磅冰的连续式自给式自动化商用制冰机;
(6)修订R-290的现有使用条件,以便用于新的独立的商用制冰机
(7)根据使用条件,将HFO-1234yf、HFO-12334ze(E)、R-454C、R-455A、R-457A和R-516A列为可接受的,用于工业过程制冷(IPR)的新设备,包括冷却器和直接膨胀工业制冷机;
(8)根据使用条件,将HFC-32、R-454A和R-454B列为可接受的替代品,用于IPR的新设备,包括进入蒸发器的制冷剂温度低于或等于-30°C(-22°F)的冷却器和直接膨胀工业制冷机;
(9)根据使用条件,将HFO-1234yf、HFO-12334ze(E)、R-454A、R-454C、R-455A、R-457A和R-516A列为可接受的,用于新的冷藏仓库;
(10)列出HFO-1234yf、HFO-12334ze(E)、R-454C、R-455A、R-457A和R-516A,视使用条 件而定,可用于带远程压缩机的新溜冰场。
根据使用条件可接受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