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印发 《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其中强调:
-
未经批准 , 参与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原因、伤亡数据、责任追究 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 -
不得编造、传播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 。 -
信息发布由指挥机构负责,宣传 、网信部门牵 头 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未经批准, 参与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原因、伤亡数据、责任追究 等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 。
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 。
深建质安〔2024〕23号
深圳市住房建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经市应急委同意,现将 《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建设应急指挥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