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背景下,大运河开展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对我国其他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具有重要启示。 编辑 | 张宁
在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背景下,大运河开展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对我国其他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具有重要启示。
编辑 | 张宁
新时代的文物政策对文物利用和遗产传承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充分发挥遗产价值外,更加强调文化遗产保 护传承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定文化自信 等方面的作用。大运河作为典型的大型线性文化遗产,具有时空跨度大、地域面积广、遗产类别多、历史与现实相互交融、 蕴含精神内涵深厚、承载时代价值丰富等特点,但展示利用工作难度大。在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背景下,大运河开展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对我国其他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具有重要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事业迅速发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也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通过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近五年来由国家层面发布的与文物保护利用直接相关的重要文件及通知共有9项,内容涉及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保护利用改革意见、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以及对于特定类型遗产——革命文物、石窟寺、长城、大运河、长征等开展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充分显示了国家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国对文物利用工作的关注可追溯到1992年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强调了文物保护 “先救命、再治病”的急迫性,同时指出“合理、适度、科学的利用不仅不会妨碍保护,而且有利于保护”。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时正式将“合理利用”写入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中央政策文件。《改革意见》中明确了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在顶层设计层面以更宏观的视角,把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放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中来推进。可以看出,国家对文物利用和遗产保护传承的要求更加深入,除了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价值作用,更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定文化自信、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期望。
国际层面上,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十六届大会通过了《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宪章》对阐释与展示进行了定义,同时确定了接触渠道和理解、信息源、注重背景环境和文脉、保存真实性、可持续性规划、关注涵盖与包容面及研究、培训和评估的重要性共七条基本原则,并将其作为遗产保护的必要组成和提高公众欣赏与理解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虽然文物保护利用和遗产展示阐释的要求和目标都是明确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如何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如何加强文物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如何依托文物资源讲好中国故事,增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等。
京杭大运河遗产廊道汇报
线性文化遗产是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往往出于人类的特定目的而形成一条重要的纽带,将一些原本不关联的城镇或村庄串联起来,构成链状的文化遗存状态,真实再现了历史上人类的活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交流互动,并赋予其作为重要文化遗产载体的人文意义和文化内涵。线性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多样,其中河流峡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等都是重要表现形式,大多代表了早期人类的运动路线,并体现了地区文化的发展历程。
对于线性文化遗产的关注和研究最早起源于欧美国家。20世纪末,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继以欧洲遗产体系为背景设立了各自的文化线路体系。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将各类线性文化遗产以“遗产线路”(Heritage Itinerary)的形式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形式。我国线性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丝绸之路考察,在欧洲相关线性文化遗产概念提出之后引起了国内学界的特别关注。尤其在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成功之后,更加广泛地引起各界对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研究。例如,《大型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初论:突破与压力》一文对中国的线性文化遗产特点进行了概括,包括普遍具有线路漫长、体量庞大、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等特点;《文化遗产利用刍议》一文提出线性遗产开展动观为主的动态旅游时,应重点关注法律法规建设、系统论和系统规划思想以及资源调查等方面;《跨区域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一文专门针对跨区域的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进行了探讨,提出正确认识遗产价值、把准主要问题、加强统筹与协调等建议;以及以安徽段隋唐运河、南旺枢纽等典型运河遗产为例开展的保护利用研究等。
本文以大运河为例,从大运河自身的遗产特点出发,分析由于遗产固有属性带来的展示利用难题。通过实地调研、政策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结合笔者参与的大运河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等实际工作,总结现有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经验,提出针对大型线性文化遗产展示利用的建议。
大运河始凿于春秋时期,至隋唐时期形成了沟通京师与南北主要政治经济中心的漕粮通道,元代以后由于中国政治中心的迁移,至13-19世纪转而形成南北向的京杭大运河。大运河的很多段落至今仍发挥着重要的交通、运输、行洪、灌溉、输水等作用。从时间跨度来说,它已持续演进了两千多年。
大运河遗产分布于8个省市,南北向运河北至北京、南至浙江杭州;东西向运河西至河南洛阳、东至浙江宁波,跨越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流域。从空间跨度来说,大运河是世界上空间跨度最大的运河。
大运河遗产既包括碑刻、古建筑、古遗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类型遗产,还涉及河道、湖泊、水库、泉等水体遗存这类不太“常规”的遗产类型。从遗产类型来说,大运河遗产类型复杂且体量庞大。
大运河沿线文化、生态、航运和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从古至今都是人类优选的栖息地。大运河至今仍发挥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从大运河与周边区域的关系来说,大运河对带动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周边居民生活条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
大运河具有时空跨度大、地域面积广、遗产类别多、历史与现实相互交融、蕴含精神内涵深厚,承载时代价值丰富等特点。大运河遗产的独特性也为展示利用工作带来了难题—难以统筹、整体地展示遗产的价值。任何孤立的、局部的遗产都无法完整地展示大运河遗产的价值,而大运河规模巨大,整体统筹工作的难度大,遗产的整体价值难以有效彰显。除了统筹好“整体性”,遗产的“差异性”和“独特性”也是不能忽视的。大运河巨大的时间、空间跨度带来的地域特殊性、历史价值特殊性等都对遗产的展示利用工作有不同的要求,如何找到差异化特点的同时还能阐释遗产的整体价值,这些都是需要整体统筹解决的问题。此外,作为活态类遗产,大运河的展示利用工作还需要统筹遗产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关系,也需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领域的协作。
大运河的展示利用工作不仅局限在展示设计形式、理念、方法等层面,而且既涉及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又涉及相关区域的开发,从而达成一个共保、共治、共享的格局。也就是说,大运河的展示利用不仅需要遗产层面的设计,更涉及区域层面的总体设计,对顶层设计总体视野的要求更高。
大运河全线遗产点
大运河展示利用的难题一定程度也代表了大型线性遗产展示利用工作的难题,在遗产、文物领域都是难以解决的。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恰恰为突破这些瓶颈提供了有利条件,其中大运河更是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实践。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大运河保护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两份重要文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正式开启,这是新时代背景下大运河展示利用工作的重要实践。下面就大运河已开展的展示利用实践进行总结,以期能对大型线性遗产的展示利用提供借鉴。
大运河遗产展示利用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彰显遗产的整体价值,而统筹大运河涉及的8个省市范围的遗产,其难度是极大的,离开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是难以开展的。
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为例,在顶层设计之初,国家层面组织了各部门、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调研,以摸清大运河沿线的详细情况,厘清主要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2017年下半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对大运河沿线各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同时,为保障总体设计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除了开展实地调研,还确定了10个专题研究方向,由中央各部门牵头负责。10个专题研究的方向涉及总体定位、空间布局、体制机制、财政政策、遗产保护利用、生态、水利、旅游、城乡发展和产业融合,充分考虑了大运河的遗产特点,为下一步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详细调研、多方研究和多部门讨论的基础上,2019年正式形成了《纲要》。《纲要》对大运河保护传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主要目标方面都进行了总体的谋划,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方向。以基本原则的确定为例,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已远远超出遗产的范围,涉及经济、生态、航运、旅游各个方面,避免了在后续工作中出现偏差以及可能带来的遗产破坏问题。《纲要》明确将“突出保护”作为第一原则。同时,《纲要》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有效落实了责任主体,为下一步各项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纲要》对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并不是“一概而论”,而是强调“加强合理规划,推进分类施策, 谋划分步实施”的策略,以解决不同层次的问题。考虑大运河保护传承涉及的行业和领域问题,制订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四项规划,从专业层面确保“术业有专攻”。考虑大运河保护传承涉及的地域因素,结合地域特殊性、差异性,提出大运河沿线8省市制订本地区的实施规划。2020年,在《纲要》的指导下,正式印发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四大专项规划以及沿线8个地方的实施规划,保证了顶层设计的有效落实。
顶层设计得以落实的基础是协调机制的配合,而协调所涉及的范围又与大运河的遗产特点密不可分。大运河遗产涉及8个省市,同时作为活态类的遗产,又与经济、社会、文化、居民生活等各方面关系紧密,需要协调的内容涵盖了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域,对统筹协调的能力要求更高。
大运河价值的核心载体是河道,展示的重点也是河道,这也是大运河展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河道为载体可以突破常规的展示范围和距离,区别于“小型”“非线性”遗产的展示,以大运河河道为轴线可以实现更大层次、更广范围的展示。同时,展示范围的扩展还有利于展示工作与沿线区域发展相结合,但总体统筹协调的难度更大。例如,《纲要》提出实现京津冀间适宜航段恢复通水与旅游通航,这不仅是一项跨越3个省域范围的大型展示工程,还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沿线产业升级、环境保护等都有密切关联。这项工作的落实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水利部、国家文物局等多个部门,更涉及沿线各地区的相关部门。
国家在开展顶层设计之初,就已经意识到协调的难度与挑战。2019年,由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国务院17个部门和大运河沿线的8个省市,从国家层面统一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联席会议制度相较申遗时期建立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由原来的13个国务院部门扩展为17个,进一步扩大了协调的范围。此外,除了国家层面的联席会议制度,各个地方层面也都相应建立了各级协调机制,以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还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一方面可以督促各地落实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各地共享工作进展、优秀案例、总结问题经验的重要机会,为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从大运河的遗产特点不难看出,大运河的展示利用无法在一个“圈子”内完成。不论是与大运河相关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构成的学科“圈子”,还是大运河遗产规模所依存的地域“圈子”,抑或是大运河承载的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圈子”,“突破圈子”是大运河展示利用的关键。正在开展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从一定程度上为突破学科范围、地域范围与物质文化遗产范围进行了实践探索。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方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将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四类主体功能区。四类主体功能区借鉴了我国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践经验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与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进行融合后的创新成果。
主体功能区是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特有成果,核心是确定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区管制,配以政策约束,以期达成一个理想的空间开发结构和空间治理模式,优化空间秩序。主体功能区日益成为我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也是当前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底层逻辑。与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相比,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功能区并非以管控开发强度为核心,而是重点考虑文化资源的引领作用,追求文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在四个主体功能区中,管控保护区侧重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整体保护,是其他一切工作开展的根基。主题展示区包括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特色展示点三种形态,通过构建多维展示格局、健全综合展示体系、丰富展示体验方式,实现大运河遗产的综合展示,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主要实体空间。而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则是大运河展示利用工作发挥区域带动作用的核心主体功能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四类主体功能区各有侧重,可以看出大运河的展示利用工作除了遗产的保护、遗产价值的传播外,如何带动区域发展也是关键内容。
近期杭州印发了《杭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从方案可以看出,除了围绕运河遗产提出一系列由公共文化空间组成的核心展示区外,还聚焦数字经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传统产业转型等领域,重点推进新型文化平台建设、打造标志性文化设施,强调通过大运河的展示利用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遗产与发展的深度结合。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对主题展示区的设计也结合了大运河以河道为核心的特点,突破了常规遗产展示区域的规模。以扬州为例,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中,扬州古城是作为一个核心展示园进行整体展示的。扬州古城内现存的大运河遗产包括扬州古运河、古邗沟、瘦西湖、天宁寺、盐宗庙等,从分布的区位来看,这些遗产的分布并不集中,距离也相对较远。它为何仍可以作为一处核心展示园进行展示?这主要是考虑运河河道的串联性,同为扬州古运河及古邗沟在扬州城区内形成了连通的水路,并且相关的大运河核心遗产也均位于运河两岸,可以通过水上游船的形式进行连通,解决了距离过远而无法统筹展示的问题。
主题展示区的形态之一——集中展示带的设计本身就是打破常规展示范围的重要实践。集中展示带依托大运河历史和现存河道水系,有效串联起交通联系紧密、适宜整体展示的文物和文化资源,提升大运河及沿线资源的整体展示效果。集中展示带形态的设计突出了大运河的文化轴线作用,将展示带范围内的各类文物、文化资源与周边的自然资源等统筹考虑,通过聚集效应,有效突出并放大各个地域的特色。
除了围绕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场展示和博物馆展示等形式外,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还提出出版和创作一批可以展现大运河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的代表性出版物和重点文艺作品,讲述大运 河故事。以北京为例,近年来,北京创作推出大运河题材文艺作品118部,其中舞台剧31部、影视剧23部、图书57部、其他艺术门类7部,从另一个层面展示出大运河的历史文脉、风土人情和掌故传说。这些文艺创作与人民生活更为贴近、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也从另一个维度丰富了大运河的展示手段。
新时代对于文物利用和遗产的保护传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运河作为典型的大型线性文化遗产,具有时空范围跨度大、遗产类型丰富、地域面积广、遗产类别多、历史与现实相互交融、蕴含精神内涵深厚、承载时代价值丰富等特点。与之相应的,大运河遗产的展示利用也呈现出整体展示遗产价值难度大,展示利用需求多样,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互动多,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关系密切等难题。这也使大运河遗产的展示利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展示设计形式、理念、方法的适用性和创新性上,而应将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区域的发展相结合,形成一个共保、共治、共享的格局。这不是通过提升设计理念和设计水平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更大范围和广度的顶层设计来统筹实现。新时代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恰恰为突破这些难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大运河就是在这一契机下,由国家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实践与探索,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是对遗产总体情况、主要问题的深刻认识基础上,开展宏观层面的统筹设计,同时针对重点方向和问题分级分步逐个细化落实。而且,以有效的协调机制作为保障,形成多部门合力,使突破学科、地域与物质文化遗产范围的展示利用实践成为可能。大运河开展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为大型线性遗产的展示利用提供了新的借鉴,提出了一条跨专业领域、跨行业领域、跨时空领域开展展示的新思路,对我国其他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有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