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流污水: 合流制排水系统晴天时的城镇污水。 截流倍数: 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降雨时被截流的雨水径流量与平均旱流污水量的比值。
旱流污水:
合流制排水系统晴天时的城镇污水。
截流倍数:
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降雨时被截流的雨水径流量与平均旱流污水量的比值。
注意:截流倍数的参考目标是平均旱流污水量,指的是晴天的污水量,故跟下雨与否没有关系,平均旱流污水量与溢流无关,不随溢流量发生变化。
1. 第一个截流井上游管渠的设计流量(合流管渠)
Q=Qd+Qm+Qs
Q——设计流量,L/s;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流量( 均日均时 ),L/s;
Qm——设计工业废水量( 均日均时 ),L/s;
Qs——雨水设计流量,L/s;
说明: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Qd和设计工业废水量Qm均以平均日流量计。
Qd和Qm均以平均日流量计,原因如下:
① 与雨水量相比,污水量很小,可忽略;
② 三部分最大设计流量同时发生概率很小。
2. 截流井下游管渠的设计流量(截流管渠)
Q’=(n0+1)x(Qd+Qm)+Q’d+Q’m+Q’s
Q’——截流井后管渠的设计流量,L/s;
n0——截流倍数;
Q’d——截流井后汇水面积的设计综合生活污水流量,L/s;
Q’m——截流井后汇水面积的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s——截流井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L/s;
注意:
①截流井的截流倍数参考的旱流污水量是该截流井上游所有面积的旱流污水量;
②合流制管道应采用 ( Qd+Qm)(平均日流量) 进行校核,校核流速不小于0.6m/s。不满足的管道可以设置低流槽或者其他冲洗措施。
4.1.22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设计流量(L/s);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s——雨水设计流量(L/s)。
条文说明: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Qq和设计工业废水量Qm均以平均日流量计。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n0——截流倍数。
条文说明:
条文中公式(4.1.23)给出的是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当管道下游有其他污水或者截流的合流污水汇入时,汇入点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叠加汇入的污水流量。
截流干管设计流量=(n+1)x旱时污水量(均日均时)
截流的雨水量=n x 旱时污水量(均日均时)
截流干管校核:①设计流速≥0.75m/s( 满流 );②旱季校核流速0.6m/s( 非满流 )。
溢流管:①合流;②旱季无水不需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