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三代家庭”育儿模式下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策略
爱笑的卡布奇诺
2024年05月07日 16: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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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 言 儿童是每个家庭的焦点,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当代中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剧烈的社会转型,超大城市家庭结构和育儿模式呈现鲜活独特的嬗变。在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过程中,留守儿童、“周末夫妻”、随迁儿童、“候鸟老人”等特殊群体不断涌现,多子女的核心家庭、隔代抚育的三代家庭、“三孩四老”的组合家庭长期共存,演化出具有时代性的社会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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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每个家庭的焦点,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当代中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剧烈的社会转型,超大城市家庭结构和育儿模式呈现鲜活独特的嬗变。在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过程中,留守儿童、“周末夫妻”、随迁儿童、“候鸟老人”等特殊群体不断涌现,多子女的核心家庭、隔代抚育的三代家庭、“三孩四老”的组合家庭长期共存,演化出具有时代性的社会断面。

在容纳2000余万人口、800余万家庭的北京,城镇化的下一篇章便是新北京人与新青年人的本地化和家庭化。这一过程伴随人口结构、代际更替、家庭结构多重社会转型的叠加:首先是生育率降低与家庭小型化,2020年北京平均家庭户人口比2010年减少了0.14人,儿童愈发成为每个家庭情感倾注和资源投入的核心;其次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年轻一代成为育儿主力,这一代际更替具有空前的社会意义,以更高阶的职业结构和更多元的需求层次深度改写育儿行为;再次是现代主义城市与儿童自然成长的天性相“拮抗”,现代社会的无根性造成儿童在孤岛化的社会环境中成长,城市空间的高度人工性让儿童处于“自然缺失症”状态,增长主义城市建设的内在逻辑与儿童本性相背离;最后是独生子女政策下的“原子化家庭”与亲族互助的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融合,一个儿童的成长牵动三个家庭、两代父母、全龄人群的福祉。以上种种社会转型力量不仅仅表现为当下北京典型的育儿模式,更意味着在类似北京的超大城市,探讨“儿童友好”话题不能仅关注儿童个体,而必须以家庭为完整单元,映射到由全龄人群组成的社会生态系统深部。


1儿童友好向家庭友好理念拓展的必要性分析


1.1儿童权利与儿童友好城市的源起

“儿童友好城市”(CFC)概念起源于1996年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上提出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这一概念的本质是建立一个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听见儿童心声、将儿童发展置于优先事项的城市治理体系。

保护儿童权利是儿童友好城市的理念源起,“确保每一名儿童都能实现其所有的权利”是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宗旨。作为历史上获得最广泛批准的人权条约,《儿童权利公约》以人类共同愿景和全球政府承诺的方式界定了儿童是拥有完整自身权利的人。该公约全文共有54条协议,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儿童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4大基本权利。除此之外,公约还指出了儿童在家庭中的具体权利,如:第9条规定儿童有不与家人分开的权利;第18条规定了父母的养育责任;第20条和21条规定了和家人不在一起的儿童应得到的特别保护。可以说,儿童的完整权利天然地根植于其家庭,与照护者不可剥离。


1.2家庭作为城市与儿童之间的社会介质

目前国内对于儿童友好城市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热点集中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游戏活动空间拓展、儿童公共参与等多个领域,多数以儿童自身的特征和需求为出发点,在“一米高度看城市”的精细化设计上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以家庭为基本单元,从“一家人视角看城市”的规划研究和政策输出较为有限。

现有的规划研究多聚焦于社区尺度的设施复合利用,如:胡惠琴等关注到“421”家庭结构对老幼复合型社区服务的需求;张璐等研究了一老一小需求在社区服务设施配置中的整合路径。在城市尺度上,近年来开始出现一些理念认识突破,如:2020年沈瑶等从城市竞争力出发,引介了日本流山市的育儿友好政策体系,其中“育儿友好”关注到儿童和家长两个主题,提倡以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为基础整合社会育儿资源;2021年叶裕民等在广州城中村的研究中提出“在一起”指数,以流动人口学龄子女与父母“在一起”的比重敦促超大城市加快兑现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2022年刘磊等提出应重建家庭的公共性,不再一味将儿童作为被保护和待救济的对象,而是出于个体、家庭和社会发展的维度平等地确认和实现儿童权。

追本溯源,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不是狭隘地主张将城市中某一特定人群作为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照,而是强调在所有个人与所有家庭必经的生命周期阶段中,都能兑现完整人权。越是在社会分异剧烈的超大城市,越有必要将儿童友好命题置于转型社会的家庭发展巨幕之下加以细察,以使公共政策向既有利于儿童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有效输出。


1.3家庭社会学关于抚育结构的研究见解

社会学认为家庭培植了社会的基本要素,也孕育了一个复杂地域文明兴起的基本精神气质。近年来家庭社会学界对于现代社会抚育结构的研究有3点见解值得规划界特别关注。

一是由抚育关系驱动的家庭结构新变化。近代以来中国的家庭结构最初以主干家庭(直系家庭)为主,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及其子女组成家庭,潘光旦认为其“有大家庭之根干而无其枝叶”,能在赡老、抚幼和管理家务上提供一些便利;而后中国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核心化的特征,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迅速转变,一对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成为主流,费孝通指出两性分工、双系抚育的育儿模式对于核心家庭的形成和维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社会学界开始密切关注转型期下城市家庭的代际合作育儿行为,并将这种以核心家庭为本位、以第三代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伦理为支撑,通过整合双系大家庭资源以支持小家庭抚育功能的家庭模式定义为“新三代家庭”。

二是超大城市具有独特的家庭生命周期特征。马寿海、杨燕南的研究表明,北京的城市家庭生命周期演化趋势超前于全国。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北京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4.7岁推迟到26.2岁,生育第一孩的年龄从25.6岁推迟到29.9岁,平均预期寿命从73.34岁延长到83.96岁 ,婚龄推迟、育龄推迟、平均预期寿命延长的幅度依次扩大,且领先于全国。这意味着相比全国,北京的家庭生命周期特征是单身期与新婚期更长,满巢期形成晚且与职业生涯上升期重合度高,空巢期长且利于与子女形成“分而不离”的网络型家庭。

三是后现代化社会逐步出现的家庭结构支离现象。上野千鹤子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提出家庭的最小定义是“共同使用火(厨房)”,从一个侧面强调共同居住对于维系家庭的重要性。但从当下来看,后现代社会正在持续推进个体化进程,因工作原因各处一方、聚少离多的生活方式正在撰写城市家庭结构的新脚本。法国社会学家桑格利提出当代“非同居伴侣”数量的增加表明已经可以在家庭形式的演变史中添加新模式,这种物理空间上的支离对于育儿家庭而言意味着“留守儿童”与“失陪儿童”的增加,也意味着以父母为抚育孩子中心人物的社会传统正在发生改变。

综上所述,在社会转型背景下,超大城市家庭结构的演化剧烈而迅速,抚育儿童成长的亲职责任不得不由核心家庭向大家庭、社区、社会外放。在此背景下,正视不同城市主流家庭结构、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社会角色的分异,深入探索亲职再分配的模式,有助于在更深层次上理解“当下”的童年与“当地”的童年,赋予儿童友好城市以更具本土化的意义。


2北京“新三代家庭”育儿模式特征


2021年课题组开展了北京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建设需求调查工作,面向全市育儿家庭发放调查问卷,累计回收家长问卷1.97万份,覆盖全市96%以上的街道(乡镇)。问卷统计发现,近七成受访家庭中存在孩子的祖辈(含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参与育儿行为。见表1。


表1北京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建设问卷调查样本中家庭结构特征描述性统计结果

 

通过象限图分析全部问卷中早晚接送、准备一日三餐、陪伴学习、陪伴玩耍等亲职分配的比例(图1),总结出3点趋势:

一是母亲是北京家庭育儿的第一主力,承担各项责任的比例最高。调查中2/3的家庭主要由母亲陪伴孩子学习,25%的母亲选择全职照顾孩子。在选择全职照顾孩子的母亲中,仅有39%为真正的全职妈妈 ,其他为自由职业等,进一步凸显了工作和育儿对于母亲的双重压力。

二是祖辈对育儿的分担主要体现在为孩子准备一日三餐和早晚接送孩子,这两项育儿任务由祖辈承担的家庭分别占39%和35%,与母亲承担的占比基本相当。

三是父亲在家庭育儿中主要承担陪孩子玩耍、接送上下学等育儿任务。在当前的北京家庭中,祖辈所发挥的育儿作用大于父亲,受访者中有38%的父亲较少陪伴孩子,而较少陪伴孩子的祖辈占比为34%。

调查发现,由代际协作育儿纽带联结的“新三代家庭”已经构成了当前北京最典型的家庭育儿模式。所谓“新三代家庭”是一种以亲代支持子代、3个核心家庭合作育儿、家庭资源向下倾斜和流动的新型家庭结构。相比核心家庭,此类家庭能够整合两代人的人力和资源完成照护任务,而与传统意义上三代同堂的“主干家庭”不同的是,这类家庭中的老人是以“帮忙者”而非“大家长”的角色进入子女生活。本质上,正是育儿需求将小家庭重新嵌入到由双方父母组成的大家庭中,寻求代际互助。

 

图1基于北京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建设问卷调查的家庭成员育儿分工统计结果示意图


3“新三代家庭”育儿模式的儿童友好服务需求分析


在北京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建设需求调查中,共收集到约1.32万份来自“新三代家庭”的调查问卷,基于此项一手调查数据开展分组对比分析,能够为儿童友好公共政策输出提供实证支撑。


3.1北京对儿童友好的更高标准和潜在需求

根据问卷调查,北京家长对于城市儿童友好水平的综合评分为75.8分(百分制)。将有祖辈参与育儿的“新三代家庭”与无祖辈参与育儿的核心家庭展开对比(表2),两组家庭对北京儿童友好水平的整体认同比例基本持平,其中“新三代家庭”对城市的综合评分均值更高,但明确指出“目前北京仍然不是一座儿童友好城市”的比例也更高,说明“新三代家庭”对于“儿童友好城市”持有更高的判定标准和主观需求,他们眼中的北京“很好但还可以更好”。


表2“新三代家庭”对北京儿童友好水平的整体认知和分组认知

 

将“新三代家庭”进一步细分发现,新北京人家庭和4~6岁学龄前儿童家庭的综合评分与主观认同度均偏低,未满足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教育设施、交通安全、儿童参与3个子项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对北京儿童友好水平的实际评价中,育儿家庭中祖父母的打分低于父母、双职工家庭的打分低于非双职工家庭、二孩和多孩家庭的打分低于独生子女家庭,但他们当中主观上否认北京是一座儿童友好城市的比例反而不高,说明这些家庭尚未将亲身体验到的育儿不便归因到城市,存在“沉默的需求”。


3.2双职工中青年、银发育儿族、多孩家庭子女的三代需求识别

在北京,“新三代家庭”成为育儿主流伴随着3类人群的壮大:一是面临工作与家庭紧平衡的双职工中青年;二是由帮子女带娃的本地老人和外地随迁老人组成的银发育儿族;三是与不同年龄段兄弟姐妹同环境抚养长大的多孩家庭子女。通过挖掘这3类人群的需求,能够一窥当下北京典型育儿模式衍生的儿童友好服务需求特征。

3.2.1?城市行动优先事项

关于“您认为北京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各组家庭均将提升面向育儿家庭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医疗、住房等)置于首位。分组对比后得出两点结论:一是相比有一方全职育儿的家庭,双职工中青年对公共环境的安全性重视程度相对更高,城市公共环境安全是职场父母放心走出家庭的后盾;二是相比年轻父母,祖父母构成的银发育儿族对于加大宣传,形成关爱儿童的整体社会意识的呼声更高,折射出老人对于改善北京的育儿软性环境抱有期待。见表3。


表3各组家庭对于北京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各项行动的重要性排序

 

3.2.2空间与设施需求

关于“最期待补充哪些空间和设施?”,呼声最高的3类是室外体育运动场、有丰富器械设计的儿童活动场、社区阅览室和图书馆。分组对比后得出3点结论:一是双职工中青年对于室外活动空间偏好更高,将骑行空间置于阅读空间之前;二是多孩家庭子女对器械类儿童活动场的需求不高,更期待可以让儿童参与维护的社区花园;三是银发育儿族对于社区儿童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以让儿童参与维护的社区花园呼声最高,可见祖辈育儿更渴望就近在社区中享受文化教育与自然教育服务。见表4。


表4西安与国内其他城市工业用地效益水平对比一览

 

3.2.3社区服务需求

关于“最需要社区提供哪些服务?”,呼声最高的3类是为儿童与同龄人提供玩耍交流的机会、组织家庭亲子活动和放学后托管服务。分组对比显示出3点结论:一是双职工中青年期待更充分的社区育儿支持服务,在婴幼儿托管、开设学科以外的知识课程、心理减压和疏导服务、为儿童与同龄人提供玩耍交流的机会等维度上需求更高,体现出双职工家庭因平衡家庭和工作精力有限,需要人力、时间、精神上的多维度育儿支持。二是银发育儿族对面向家长的育儿培训和指导、组织家庭亲子活动、婴幼儿托管服务3个方面的需求较高,作为儿童成长早期的主要照护人,老人的育儿习惯与新一代父母有较大区别,迫切需要精细化育儿的社区指导支持。三是多孩家庭子女希望增加面向“大孩子”的社区服务支持,对于社区提供放学后托管、组织家庭亲子活动、家长育儿培训和指导、心理减压和疏导4项服务的需求显著高于一孩家庭,而在由社区提供与同龄人玩耍交流的机会方面略低于一孩家庭,体现出多孩家庭的最核心需求是在有限的精力下平衡孩子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保障每个孩子得到均等质量的陪伴。见图2。

 

图2各组家庭最期待补充的空间和设施排序



4“新三代家庭”的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策略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面向全面铺开的政策,儿童友好城市的创建尤其需要结合城市社会的全局性特点,尝试在家庭可持续发展和代际福祉传导的视角下探索本土化解决方案,避免千城一面。对于北京而言,有必要紧扣“新三代家庭”的主流趋势,面向双职工家庭、隔代抚育、多孩时代的需求,探索面向家庭服务的特色承载空间。


4.1以改善住房和住区作为起点,设计适合家庭育儿需求的居住空间

通过借鉴加拿大温哥华的《面向育儿家庭的高密度住房导则》和日本东京都育儿支援住房认证制度,在有利于儿童的城市规划与满足家庭需求的住房供应政策之间建立联系。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第一阶段,住房供给以保障刚需为第一要务。在总体规划实施的第二阶段,为应对人口变化的新趋势,新建住区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住房为多子女的“新三代家庭”设计。在住房布局和建筑构造上能够满足三代家庭成员的“空间独立”与“声音隐私”,在储物空间和车位设计上充分考虑存储童车的需求,同时细化5分钟、10分钟、15分钟社区生活圈内的育儿服务配置,增补婴幼儿托育、课后托管、共享自习室、办公空间、代际互动、家庭教育等社区抚育功能。


4.2满足城市工薪人群需求,在“居住—就业”两端多渠道补充普惠性托育设施

针对0~3岁幼儿普惠性托育设施的供需缺口,当前主流的公共政策是鼓励既有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对新建小区提出配建托育设施的指标要求。然而,北京双职工父母普遍面临通勤时间长、难以两头兼顾的窘境,仅面向居住端提供托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因此,有必要打破固有思路,一方面引导写字楼并设育儿设施,支持产业园区、商务区、大型企事业单位以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工作地就近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另一方面适应后疫情时代下的社区化就业趋势,推广共享办公空间进社区,方便远程办公者和灵活就业者就近兼顾育儿。


4.3面向后“双减”和后疫情时代背景,充分激活社区的教育支持功能

后疫情时代背景下,老人与孩子的日常活动范围缩减,完整社区的意义空前凸显。尤其在“双减”政策实行之后,学龄儿童面临课后无人看管的“四点半难题”,承担隔代抚育责任的老人往往无法胜任辅导功课的任务,来自社区的教育支持功能十分重要。当前,北京城区内社区儿童之家已实现广域覆盖,但服务功能多停留在面向学龄前儿童提供亲子活动和阅读空间,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未来需要用好这一宝贵的空间资源,整合面向各个年龄段儿童的教育支持功能,完善市场化运营模式,满足课后托管、周末托管、暑期托管等家庭育儿刚需。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发挥社区自治作用,整合社区能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的科普教育资源,开设具有特色的实践类、素质类课程,让儿童在社区中成长。


4.4倡导建设“全龄复合”的活动场地,以儿童友好带动全龄友好

适应隔代抚育与多孩政策叠加的家庭生命周期特征,在北京需大力倡导儿童活动场地的分龄服务功能和全龄复合设置。分龄服务意味着空间设计和设施配置应精细化贴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特征。当下城市中的商业化、标准化、人工化儿童活动空间有意贴合6~12岁儿童的喜好及审美,对于低龄幼儿和青少年的游戏需求空间存在缺口,需要有意识地补充沙坑、戏水池、冒险公园、滑板公园等适合“小小孩”和“大孩子”的活动场地。全龄复合意味着一个儿童友好空间的设计需要同时考虑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兼顾家庭照护者需求、促进儿童的代际学习和社会互动,这表明空间需要有多种“玩法”,提供能让“大孩子”、“小孩子”、成人、老人共同参加活动的机会。


4.5优化家庭友好的无障碍环境,鼓励家庭集体参与城市户外活动

主流研究公认当前超大城市复杂的交通环境不利于培养儿童独立出行的能力。与此同时,很少被提及的是城市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出行同样面临不便。婴儿车推行不友好的步行空间和过街设施、不适合老人带孩子出行的信息标识系统、公共场所少有可用的母婴室和家庭卫生间等问题制约了育儿家庭的日常出行。随着“三孩”政策的普及,北京典型的“新三代家庭”仍在扩容,私家车越来越难以满足一家人的出行需求,此时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公共场所的家庭友好环境建设必须提上日程。


4.6广泛完善“儿童+”的复合兼容机制,保障儿童与家人“在一起”的权利

在儿童友好城市创建中强调家庭友好,一个基本的出发点是全面保障儿童与家人“在一起”的基本权利,尽可能避免因城市建设欠妥或城市管理疏漏造成任何形式上的儿童与家人的分离。为此,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空间组织和用途管制中都应完善“儿童+”的复合兼容机制。在城市层面,应在所有设施中增加或优化家长陪护空间和允许陪护制度,如校门口、医院;在街道层面,鼓励塑造复合型家园中心,提供一家人能同时游戏、阅读、学习、休闲、社交的复合功能空间;在社区层面,充分提供可供多代人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间,在室内外活动场地中灵活营造老幼共享的代际接触区。归根结底,儿童友好是促进社会包容发展的一个切口,其目标不是对一部分人友好,而是全龄友好和全民友好,推动儿童友好策略向家庭友好策略拓展正是实现这一愿景的必经之路。



【注 释】

①资料来自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水平抽样调查、1991年家庭婚姻生育抽样调查及第五、六、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②在针对家长的调查问卷中,填写者为孩子母亲的有15820人,其中职业选择一项为“全职妈妈”的有1912人,照顾方式中选择“全职照顾孩子”的有49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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