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范或者图集对梁端拼接位置的要求是啥? 《钢标》在抗震性能化部分要求如下。顺便提了一句,梁的拼接最好避开塑性耗能区。显然,避开的原因无非两个:塑性耗能区的内力大,拼接节点易破坏;另外还得保证塑性耗能能力。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G519(与15版《高钢规》配套)的说明如下,避开塑性区的说法与《钢标》意思一致,但显然塑性耗能区的长度(1/10梁跨和2倍梁高)与15版《高钢规》梁端0.15倍梁跨的说法不同。而诡异的是,图集中实际表达的节点图表达的拼接位置却是离开柱中心1倍梁高以外,与总说明矛盾。
《钢标》在抗震性能化部分要求如下。顺便提了一句,梁的拼接最好避开塑性耗能区。显然,避开的原因无非两个:塑性耗能区的内力大,拼接节点易破坏;另外还得保证塑性耗能能力。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G519(与15版《高钢规》配套)的说明如下,避开塑性区的说法与《钢标》意思一致,但显然塑性耗能区的长度(1/10梁跨和2倍梁高)与15版《高钢规》梁端0.15倍梁跨的说法不同。而诡异的是,图集中实际表达的节点图表达的拼接位置却是离开柱中心1倍梁高以外,与总说明矛盾。
对比前一版《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01SG519(与98《高钢规》配套,见下图)会发现,16G519总说明关于拼接位置的说法应该是沿袭了01SG519的(是不是忘改导致?),而节点图中则把拼接位置离柱中心不大于1600改为了不小于1倍梁高。显然,这应该是运输等原因导致的让步。
因此,现行规范实际对钢框架梁端拼接的要求应该是,有条件最好避开塑性耗能区,实在不行就算,把悬臂梁段做短点。
那么问题又来了,拼接节点避开和不避开塑性耗能区,设计要求是否有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