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跨框架结构 对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 年版) 第 6.1.5条中的“单跨框架结构”如何理解?
单跨框架结构
对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 年版) 第 6.1.5条中的“单跨框架结构”如何理解?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第 6.1.5 条的规定,“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 24m 的丙类建筑,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 24m 的丙类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条文说明中,“框架结构中某个主轴方向均为单跨,也属于单跨框架结构; 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框架,可不作为单跨框架结构对待。·....·框-剪结构中的框架,可以是单跨”
设计中应区分单跨框架结构和单跨框架的不同。单跨框架结构缺少必要的冗余度,地震时破坏严重。因此,实际工程中应避免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当必须采用时,应采取设置支撑、框柱翼墙或少量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提高抗震等级,补充抗震性能化设计等一种或多种结构措施。
对于设计中遇到的框架结构中的局部单跨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单跨框架,应根据其在平面中的分布位置、负荷面积及单跨榀数等因素,综合判断、适当提高单跨框架(必要时含相关范围) 的抗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