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工作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工作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8-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08-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08-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工程等工程技术专业,计量、标准和产品质量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条件
直接申报
1.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7 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
高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中级职称(适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评审,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以上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技工院校毕业人员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继续教育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1 年以来合计取得 54 学分即可申报 ,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
科技特派员
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所从事的相关专业工作,可作为专业工作经历申报职称评审,期间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等纳入评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