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
近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反映出哪些问题?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最高检发布10个典型案例
2022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责。最高检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最高检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视频督导会,专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办法,统筹调度各地办案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重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截至2022年12月,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82件,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0个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整治,农用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非法采矿治理,城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
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环保督察已经树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威地位,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曝光并解决了一大批典型的环保问题。经梳理历年来环保督察曝光案例发现最常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违法问题梳理
重点 提示: 违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超标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近年来督查中查处曝光了不少污水、管网、污泥排放问题,相关的问题也成为新一轮以及后续环保督察的重点。
2、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管控问题
重点提示: 聚焦化工、煤化工、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包装印刷行业、机械通用设备、钢结构行业、塑料制品行业、电子产品、半导体行业、汽修行业和油品储运销售行业等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行业。相关执法人员大部分会采取查看现场与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能用、涂料工序、VOCs治理、密闭作业、收集治理和管理台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落后产能淘汰、“两高”管控问题
重点提示: 聚焦煤炭、焦化、钢铁以及发电行业,其中重点关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等落后、违规产能的淘汰及管控工作,以及一些特色行业整治不到位的情况,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4+4”城市的工业企业,除此之外交通运输污染治理也在管控范围之内,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更加突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如何面对执法?
“十四五”以来,环保势头不断严峻,随着“走航车+红外热像仪+无人机联合执法“新执法模式推广,监测卫星的升空,环境监管排查的手段不断优化升级,群众发现问题的全面监管意识不断强烈,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执法检查的内容也越来越细,那么到底该提前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