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事前风险防范、打破资金短期筹措难和政府单一主导的管护模式……4月26日,德州市水利局与中华联合保险德州中心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引入保险机制应对水利工程管护风险试点工作。我市率先提出集多类型水利设施、水利工作人员及第三者责任赔偿于一体的水利综合保险,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推动事前风险防范、打破资金短期筹措难和政府单一主导的管护模式……4月26日,德州市水利局与中华联合保险德州中心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引入保险机制应对水利工程管护风险试点工作。我市率先提出集多类型水利设施、水利工作人员及第三者责任赔偿于一体的水利综合保险,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据悉,去年12月中旬,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水利工作座谈会,提出由德州市水利局承担探索保险业支持水利工程运管方面的工作任务。自那时起,该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并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积极有序开展工作。按照“引入的是保险机制,购买的是水利保险”的要求,他们多次与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对接,最终选定率先向银保监会申报并通过“水利保险”险种的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为承保合作单位。
我市引入保险资金推动水利建设管理现代化,实现了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的突破。融合财产、人寿两险种优势,创新打造的水利综合险,更实现了险种的突破。此举既能强化风险共担,减轻水利部门工作压力,还破解了财政固定支出应对不可预见事故难等问题。
目前,我市经统筹考虑,对马颊河、徒骇河、德惠新河三大干流市管32座水闸,水闸附属设施、上下游管理范围,6处美丽河湖设施、部分水利工作项目等作为第一批保险试点。对涉及入保范围内的人、财、物进行全方位保障。值得一提的是,水利设施管护保险、水利设备损坏保险、水利公众安全保险、水利养护人员保险等,均为新险种。
(一)意外伤害险。对水利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人员身故赔偿、医疗赔偿和住院津贴等。
(二)公众责任险。对除水利工作人员以外的第三方人员,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发生的、应由水利部门承担责任的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三)易损标的财产综合及机器设备损失险。①对因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冰雹、雷击、台风、冻融等)、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飞行物坠落造成的易损水利设施财产损失及机器设施损坏进行赔偿。②对因操作失误等突发事故或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进行赔偿。
(四)在建工程。对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的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及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水利工作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统一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组织实施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含劳务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等)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