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B打头,先注写梁底部贯通纵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如下图) 当跨中所注根数少于箍筋肢数时,需要在跨中加设架立筋以固定箍筋,注写时,用“+”将贯通纵筋与架立筋相联,架立筋注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 架立筋就是起跨中贯通筋不足箍筋肢数时设立的。 2)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值。注写时用分号“:”将底部与顶部纵筋分隔开,如有个别跨与其不同,按本规则第4.3.3条原位注写的规定处理。
1):以B打头,先注写梁底部贯通纵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如下图)
当跨中所注根数少于箍筋肢数时,需要在跨中加设架立筋以固定箍筋,注写时,用“+”将贯通纵筋与架立筋相联,架立筋注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
架立筋就是起跨中贯通筋不足箍筋肢数时设立的。
2)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值。注写时用分号“:”将底部与顶部纵筋分隔开,如有个别跨与其不同,按本规则第4.3.3条原位注写的规定处理。
3)当梁底部或顶部贯通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知识点:读图识图注写基础梁的底部、顶部及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