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改)、《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2〕32号)等文件要求,山东恒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需要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委托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山东恒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改)、《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2〕32号)等文件要求,山东恒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需要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委托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山东恒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开始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3年2月17日通过专家验收,验收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