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箱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3,当建筑高度 大于 150m 时,不应小于 100m3;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 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3,当建筑高度 大于 150m 时,不应小于 100m3;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 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2m3;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 6m3;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2m3,大于 25L/s 时不应 小于 18m3;
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m2且小于 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 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0m2 的商店,不应小于 50m3,当与本条第 1 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 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MPa;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 0.07MPa;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 20000m3时,不宜低于 0.07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 0.10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 1 款~第 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高位消防水箱可采用热浸锌镀锌钢板、钢筋混凝土、不锈钢板等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