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 2011 8.4.3 燃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2 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半密闭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 空间内积聚 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3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 2011
8.4.3 燃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2 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半密闭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 空间内积聚
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3 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 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
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或其他非居住房间。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 - 2006
10.7.1 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设有直排式燃具的室内 容积热
负荷指标超过 207W/m 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将烟气排至室外。
注:有直通洞口(哑口)的毗邻房间的容积也可一并作为室内容积计算。
10.7.3 浴室用燃气热水器的给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其排气系统与
浴室必须有防止烟气泄漏的措施。
10.7.6 水平烟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烟道不得通过卧室。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 50494 - 2009
8.2.4 安装直接排气式燃具的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8.2.5 使用烟道排气的燃具,其烟道的结构与状况应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的要
求。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 2011
8.4.4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排气口应采取防风 措施,安
装燃气设备的房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排气孔洞位置;当多台设备合用竖向排气
道排放烟气时,应保证互不影响。户内燃气热水器、分户设备的采暖或制冷燃
气设备的排气管不得与燃气灶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人同一管道。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 - 2006
4.5.13 办公建筑中的锅炉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 渣和有
害气体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