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保护角 1.条款原文 (1)GB50545‐2010《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第 7.0.14条,杆塔上地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单回路,330kV及以下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5°,500kV~750kV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0°;
知识点:保护角
1.条款原文
(1)GB50545‐2010《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第 7.0.14条,杆塔上地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单回路,330kV及以下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5°,500kV~750kV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0°;
2)对于同塔双回或多回路,110kV线路的保护角不易大于10°,220kV及以上线路的保护角均不宜大于0°;
3)单地线线路不宜大于 25 °;
4)对重覆冰线路的保护角可适当加大。
(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 〔2012〕352 号)第14.2.1:设计阶段应因地制宜开展防雷设计,地线保护角可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差异化防雷工作指导意见》选取,分一般线路和重要线路。
2.主要差异
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防雷保护角取值存在差异。
3.分析解释
近年来随着雷电活动日益强烈,部分地区雷击跳闸在线路跳闸中的比例有增加趋势,而且主要表现形式是绕击跳闸。在线路投运后,降低绕击跳闸的手段非常有限。因此对于新建线路, 在设计阶段减少边导线保护角(地线保护角) 是行之有效的根本措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差异化防雷工作指导意见》,新建输电线路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雷区分布图,逐步采用雷害评估技术取代传统雷电日和雷击跳闸率经验计算公式,并按照线路在电网中的位置、作用和沿线雷区分布,区别重要线路和一般线路进行差异化防雷设计。
4.条款统一意见
按《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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