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行政执法是法定职责,是管理水务行政事务的重要方式,水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涉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立足泉城济南,更是关系对全市重点水务工作的法治保障,关系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落地,关系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行政执法是法定职责,是管理水务行政事务的重要方式,水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涉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立足泉城济南,更是关系对全市重点水务工作的法治保障,关系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落地,关系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照学习二十大精神,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形成合力,为全面提升队伍水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奋力开创济南市水务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早日实现“两个提升,五个突破”的第一个短期目标,切实加强水务综合执法效能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 推进“党建+水政监察”深度融合。依托 “阳光水政、文明监察”品牌基础,进一步强调“温情执法、服务为民”,倡导公情、热情、亲情“三情执法”理念,让群众在每一项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每一起水事违法案件办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完成“两个提升”。 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前提下,全力落实“两个提升”,即:办案数量提升、履行处罚提升。充分发挥水行政处罚的震慑作用,为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实现“五个突破”。 全面支撑城乡水务综合治理工作,全力实现“五个突破”。即:水土保持处罚案件零突破;河湖水工程处罚案件零突破;节约用水处罚案件零突破;水文设施保护处罚案件零突破和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处罚案件零突破。对表对标济南市城乡水务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水务综合执法。
四是拓展水务综合执法领域。 针对城市供排水、泉水保护、城区河道等因相关法规、规章尚未修订,行政执法权尚未纳入水务部门的相关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局有关处室,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相关法规、规章修订理顺后,实现支队“城乡水务各专项领域常态化执法以及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的第二个中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落实监管与执法分离。 承担监管职能的大队不再承担履行水行政处罚职能,杜绝“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情况,从体制机制上为公平、公正执法奠定基础。
六是推进“智慧执法”。 探索实现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依据、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逐步推进依托“智慧水务”推行水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智能视频监控自动取证、无人机智能巡查等执法监管手段,依托水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数据汇集,通过数字化赋能水行政执法的线索获取、分析研判、审核移交、受理查处、结果反馈、执法成效全流程,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七是探索行刑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聚焦涉水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探索研讨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工作协助等程序和机制的可行性。
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以此次水务综合执法效能提升为契机,锚定目标、团结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水利贡献,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的水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