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研究 | 水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与对策
踏实的棒棒糖
2022年11月14日 10:45:07
来自于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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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成果是加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2017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要求,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全方位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大水利科技问题,不断增强水利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积极探索,大量水利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应用,为支撑和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率不高、以及成果转化投入不足等问题。在此形势下,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夯实基础能力等,加快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新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成果是加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2017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要求,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全方位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大水利科技问题,不断增强水利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积极探索,大量水利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应用,为支撑和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率不高、以及成果转化投入不足等问题。在此形势下,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夯实基础能力等,加快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新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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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一) 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工作,水利部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水利行业科技推广转化工作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具体负责“水利科技推广转化有关政策、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科技推广与奖励工作;承办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项目评估工作”。流域管理机构的科技推广工作由其科技局(处)负责,其中:黄河水利委员会于2006年设立黄河水利委员会科技推广中心。

地方水利科技推广转化工作由各省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浙江、河北、河南、新疆4省(自治区)设立了省级水利科技推广专设机构;广东、吉林、河南、山东、江西、四川、湖北、贵州等8省设有水利科技(技术)推广中心(总站),挂靠在水利厅的直属机构。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为弥补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不足,联合当地水利厅(局)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在黑龙江、辽宁、福建、江苏、天津、山东、安徽、云南、青海、宁夏、山西、陕西、青岛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地区设立了地方推广工作站。

(二) 主要领域        

国家层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最高、合同项目最多的均为制造业领域。按照科技成果应用的行业领域统计显示,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合同金额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随着水利科技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泥沙研究、坝工技术、巨型水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水资源配置、水文预报等技术领域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大量科技成果也得到推广应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涉及水文水资源、防洪减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水工结构与材料、泥沙及江湖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岩土工程、水利技术设备、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许多成果已广泛推广应用于生产实际,不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也提高了水利科技的整体水平,促进了我国水利科技进步和水利现代化建设。

(三) 转化数量        

各级水利部门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开展推广活动,不断创新推广模式,不断丰富推广手段,推广效益不断显现。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每年组织召开国际水利先进技术(产品)推介会,近10年来累计向行业推介国内外先进技术(产品)2300余项。水利部先后有13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奖,“长江三峡枢纽工程”获得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城市河网水环境提升理论技术创新与应用”等151项成果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水沙变异条件下河道治理关键技术等成果,为三峡建成后长江干流水沙关系和河道治理提供了依据;大型灌区节水增粮高效灌溉和灌排机械设备研发等成果,为农业高效节水用水提供了技术支持;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关键技术等成果,支撑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这些成果标志着水利科技发展水平达到了新高度。

流域机构在加快推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推动所属企业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自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果转化率达到72.83%,形成了63项高新产品。“水面光伏技术”通过实施许可输出到印度,“高效光伏发电技术”以专利普通许可方式,许可给民营企业,“堆石坝除险加固成套技术”等43项技术入选《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企业黄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已获得国家专利85项,研发项目完成推广应用近200余台套,科技转化率达到80%,获得各类科技奖项35项。其中:“全断面智能拦藻设备”“浮油拦截收集系统”“长距离输水渠道边坡除藻多功能专用车”先后被列入2020年、2021年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清单;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浮油拦截收集系统列入2019年《雄安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技术支撑推荐短名单》。珠江水利委员会所属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20项,发明专利授权50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25件,软件著作权177项。进入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有32项。经过多年靶向研究,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和产品,涉及河流河口治理与保护、水环境水生态、水利信息化、水文水资源、水利遥感、洪涝灾害防御、水利工程病害防治等7大优势领域。

各省也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例如:宁夏编制实施智慧水利规划,积极开展“互联网+农村供水”试点建设,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彭阳模式,“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稳步推进。湖南将水利科技推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吉林、河北、山西、上海、贵州等省(直辖市)加强标准化建设与推广工作的有机衔接,通过制定标准规范,推动科技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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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成果转化制度不完善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规定不衔接。例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两项法律法规在对科技人员奖励报酬的计算方式上存在差异,导致实际操作层面政策执行不一致,影响了相关激励机制的实施。此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涉及多个部门,相关部门对法规政策理解和认识不统一、统筹协调不够,造成执行中存在一定分歧。同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近年来就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一系列收益分配、定价机制、税收减免、决策免责等相关规定,但由于部分单位、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又缺乏相应可落地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地和工作的实施。

(二) 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水利行业在设计、施工、技术研发、制造、应用等领域,尚未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特别是与一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间,未建立合作平台,合力推进行业科技进步的壁垒较多,降低了产业需求转化为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的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也不完善,科技人员缺乏政策激励,水利科研单位及企业投入研发的积极性未能充分激发。此外,研发单位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配合不够,在培育新产品、抢占新市场、成果转化方面还没有形成合力。

(三) 成果转化率不高        

部分科技成果水平不高,研发单位缺乏对市场需求信息的了解,没有将市场需要和成果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有机结合,造成科技成果与市场技术需求脱节,部分科技成果研发后闲置。例如,一些地区迫切需要能够解决水利实际问题的科技成果,但满足市场需求的成果不多。部分科技成果偏理论,不具备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成熟度和条件,转化积极性不高。此外,部分水利科技成果的可替代性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亟待加强,也影响了转化的价值。例如,在水力机械开发行业,大量专利和实用新型科技成果、产品较易在短时间被仿造、复制,影响了成果的转化。

(四) 成果转化投入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离不开资金投入支撑,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影响水利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推广等各个环节的经费不足问题仍然突出。社会资本和研发单位不愿承担转化过程的风险,在成果转化方面的投资意愿不强,或是受碍于某些投融资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部分资金无法进入科技市场。

(五) 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从整个水利行业看,目前多数流域、省级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尚不健全,大部分水利科技推广机构仅为临时机构,或尚未建立专门的科技推广机构,甚至存在无编、无员的状况,严重缺乏组织、资金、人才等保障条件,无法正常运转。已有推广机构职能发挥也尚不充分,市县级基层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从人才队伍建设来看,目前具备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仍较为紧缺。由于事业与企业间人员身份转换存在一些政策瓶颈,掌握核心成果的技术人员到企业发挥作用的机制不健全,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和交流越来越困难,也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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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一)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间协调衔接。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多领域、多学科,涉及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大学及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应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设过程中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效能。针对目前中央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存在“两张皮”现象,有关部门在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时,既要考虑科技、资产、财政、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又要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财政、税务等其他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的统一,加强各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水利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水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有关制度,下一步仍需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加强与国家层面政策间的协调、衔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健全相关制度,对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成果转化评价、成果转化资金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调动各层级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二) 创新转化机制        

一是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着力增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能力。完善水利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的过程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研、企业合作等推广模式,把优秀的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为真正可投入到技术服务市场竞争的成熟产品。构建以水利科研院所及水利科技企业为龙头,行业其他相关技术研发机构为结点的“1+N”“蛛网”式新型研发组织体系,打造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创新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二是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在具备条件的水利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即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通过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和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的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探索允许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三是完善水利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全面整合各类专家资源,建立水利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并定期对专家库进行更新及调整,实现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公告公示体系,覆盖项目的前期调研、合同委托、合同签订、专家遴选、评价会议组织、评价结论等科技成果评价全流程,依托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四是完善科技成果动态管理机制。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要重视科技成果管理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以及奖励过程中的文件资料按照年度进行统一归档管理,建立科技成果管理台账,保证实物状态及时对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以及鉴定、登记、奖励的信息进行管理、实时动态维护更新。

(三) 拓宽转化资金渠道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引导作用。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信贷资金、创业投资资金以及各类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关系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水利科学技术转移机构、基地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二是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水利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扶持力度,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信贷、保险、担保和融资租赁等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并探索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组合金融服务,稳定支持核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探索建立水利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金。财政部、科技部2021年印发通知,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水利部也应探索建立水利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由水利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高校等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

(四) 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水利科技成果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依托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如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提供水利科技咨询、人才计划、科技人才活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实现人才与人才、人才与企业、人才与资本之间的互动和跨界协作。二是加快成果转化推广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水利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和科技需求,创新方式和手段,通过举办技术交流研讨会、推介会、设计大赛及科技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强水利领域先进技术推介、培训和宣传。将水利科技成果分类建库,通过文字和图片等多种形式将成果及时发布至信息化平台,同时设置搜索关键词和创新要点,集中推荐优秀水利科技成果,增加其曝光度,吸引有意向的企业咨询洽谈,开拓信息交互渠道,破除信息交互屏障。同时,收集整合企业技术需求,通过信息化平台快速实现需求匹配,依据匹配结果排序,优先转化匹配度高的科技成果。三是组建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联盟。围绕数字孪生流域、水沙调控、大坝安全等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有关的重大水利科技问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等组建一批水利技术创新转化联盟或产学研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支持水利科研单位和水利科技企业依托联盟或共同体承担科技示范项目,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鼓励相关水利学会、协会围绕水利领域热点、难点技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技术研发与转化。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支持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来源:水利发展研究 2022.08

作者:王亚杰,张瑞美,李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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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ghw
2022年11月16日 15:10:50
2楼

要推动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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