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之-建筑高度250m及以下超高层消防给水系统实施方案2
水满则溢111
2022年10月10日 1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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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H(建筑高度)≤250m

200m<H(建筑高度)≤250m



分析:

此高度下,通常会设置4个避难层,避难层由下至上分别编号为B1、B2、B3、B4。

1)室内消火栓系统分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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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分析:

① 方案一

a. 最佳方案,分区个数最少,系统相对简约、减压阀组数量少,可靠性相对更高。整个楼被4个避难层分成了5个区域,为了尽量减少转输水箱设置及方便各个分区接管,转输水箱应设置在靠近楼层中间的避难层,应设置在B2或B3,不应设置在B1或B4。

b. 当设置在B1时,B1供水至最不利点的高差约200m,零流量时压力很可能超过2.4MPa,需再增设转输水箱。当设置在B4时,下部转输泵供水高度超过170m,难以一次转输到水箱(零流量时供水压力也可能超过2.4MPa),这两个方案可能需要多设一个转输水箱,且都存在接管不便的问题,浪费管材,设计上不合理、不经济,不应采用。

c. 方案一将转输水箱设置在B3,上下分2个系统,各系统供水高度约125m,整个楼由下至上分成4个区:A、B、C、D。上部系统采用B3转输水箱及高区消火栓泵供水,由屋顶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并设置稳压泵。D区高度不宜大于75m,C区高度≯55m,C区入口总管设置减压阀组减压。下部系统采用低区消火栓泵供水,由B3转输水箱稳压,稳压压力约25m,可不设置减压阀。A区高度≯55m,B区高度≯75m,A区入口总管上设置减压阀组。

d.《消水规指南》-P90-规范5.4.5要点说明:对于设有一级普通消防站的城市,应在100m以下的避难层设接驳口。《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故一般情况下,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位置,应在不大于100m的避难层内,本例中可设置在B2中,在向B3转输水箱转输的管道上,按15S909《消水规图示》-P49做法,旁通预留手抬泵接口。


2)喷淋系统分区方案:



方案分析:

a. 最佳方案,将转输水箱设置在B3避难层,与消火栓系统的最佳方案-方案一的转输水箱设置位置相同,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此方案,转输水泵供水至转输水箱时,高差约150m,水泵扬程不大于1.8Mpa时可满足。

b. 将整个楼分成上下2个区域,每个区域供水高度约125m,转输水箱设置在B3,可以用于给下部喷淋系统稳压,高差约25m,稳压时可不设减压阀,则不影响消防水泵出水压力开关的设置及正常动作。

c. 喷淋泵供水高度不大于130m,报警阀组集中设置时,其供水高差不大于75m,当高差大于50m时,应分区减压供水,低区设置减压阀。(方案一中B3避难层内报警阀间应设置减压阀组,给B3下部楼层供水时,应做减压处理)。


影响系统形式选择的因素

1)规范要求

消防泵扬程不宜大于1.8Mpa,当向消火栓、喷淋系统直接供水时,建筑高度不宜大于130m。

① 消火栓系统分区高度:

a.采用稳压设备时,不宜大于75m;

b.采用屋顶水箱重力稳压时,不宜大于85m;(稳压压力按0.15MPa计,当稳压压力更大时,分区高度更小)

c.经减压阀减压后分区,不宜大于55m。

② 喷淋系统分区高度:

a.当供水高度大于50m时,应设置减压阀,低区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减压阀设置于低区供水总管上。 

b.当供水高度大于75m时,报警阀组宜分开设置,高区报警阀上置,低区报警阀组可设置于喷淋泵所在楼层,每个分区高度不宜大于50m,最高分区以下分区设减压阀减压。

(注:供水高度指水泵出水口至最不利楼层喷头之间的高差)

喷淋系统减压分区高度以及报警阀组上置问题参见: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上置及分区减压问题


2)相关文件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2018-公安部”第十四条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高位消防水池和地面(地下)消防水池供水。高位消防水池、地面(地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分别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高位消防水池与减压水箱之间以及减压水箱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200m。”

故对于250m以上的超高层,除了需要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要满足该文件的要求,并且应经过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3)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

应从系统供水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多维度综合考量,在不降低系统可靠性、安全性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分区更少、设备更少、系统及控制更简单的方式,如转输水箱更少、增压设备更少,以减少过多中间环节带来的系统可靠性的降低、减少建设成本。

另,根据国内现有资料分析,建筑高度在200~250m之间的超高层,绝大多数为大型的重要公共建筑,多数为区域标志性建筑,社会影响较大,其人员密集,装修标准较高,且大部分设置有中央空调系统,火灾危险性大,当发生火灾时,人员不易疏散,外部救援困难,故,从提高系统安全性的角度,建议建筑高度为200~250m的超高层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当屋顶消防水池储存一次灭火用水量有困难时,在满足水池补水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屋顶消防水池最低可只储存50%一次灭火消防用水量,即便如此,其系统安全性依然高于转输水箱、转输水泵串联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不过,此方案会增加较多投资,应与甲方协商确定。


4)甲方要求

甲方对机房设置有时会提出自己的要求,例如为了屋面的美观,可能不允许在屋面布置较多机房,或者考虑不同功能分区是否合用设备用房时,物管部门可能提出参考意见,故相关内容需要提前征询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关资料推荐:

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用水箱供水设计-建筑工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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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建筑高度250m及以下超高层消防给水系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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