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水利行业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的通知
刚毅的口罩
2022年09月30日 13:34:47
来自于水利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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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水利行业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的通知 水明发〔2022〕138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水利行业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的通知

水明发〔2022〕138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扛起防风险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今年以来,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各地区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确保将责任传导到一线和基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头,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各地区各单位要制定水利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要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防范风险的重中之重,紧盯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围堰、爆破、地下暗挖、施工隧洞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全面细致检查施工许可、承发包、专项施工方案等重点环节风险,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工程运行要紧盯水库大坝、溢洪道、穿坝(堤)建筑物构筑物、软硬结合部、闸门、启闭机械、电气设备以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制度,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发生。要重点关注小水电站、小水库、淤地坝等“小散远”工程和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重大水利设施,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安全。水文监测、水利科学实验、水利勘测设计要加强化学试剂、剧毒化学品、油库炸药库等危险品风险隐患排查,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管理。办公区域、宾馆、幼儿园、职工医院、档案图书库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高层建筑、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消防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在京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机社管办〔2022〕12号)和《关于深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和各驻京办事处安全事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机社管办〔2022〕13号)等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重点区域和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加强值班值守,持续开展秋冬季火灾防控特别是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确保安全。  
         三、迅速开展防风险保稳定专项行动。 立即开展水利行业防风险保稳定专项行动。10月底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办监督函〔2022〕773号),组织本地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重点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不少于总数10%比例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抽查,对不少于20%比例的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各流域管理机构要组织对所属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部直管单位要对直管工程开展全面检查。水利部将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对重点省份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对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高风险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对部直管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暂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风险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大隐患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四、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监督。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自查工作,在10月中旬前,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已办案件,核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不作为情况;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是否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乱作为情况。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地区各单位要对因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单位和责任人,综合运用取消水利督查激励资格、“黑名单”等信用管理、取消评优评先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五、全力做好安全应急保障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水旱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预报,强化工程巡查和值班值守,抓好防秋汛、防台风、防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等重点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统筹做好农村供水保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各项水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警信息发布、部门联动响应、应急处置等机制,做好技术、队伍、料物、设备等准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坚决防止事故迟报、漏报、瞒报。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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