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日报》消息,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生效友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今年8月1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孙延军(正厅长级)到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 生效友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提名任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此前,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生效友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今年8月1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孙延军(正厅长级)到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 生效友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提名任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此前, 生效友任赤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生效友(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 生效友出生于1974年2月 ,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任职,曾任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等职。2017年底调任赤峰市,历任:赤峰市副市长,赤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为斯琴毕力格 ,他出生于1963年12月 ,曾任鄂尔多斯市市长,2021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3月任厅长。他已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